一、活動宗旨
水土保持局多年來於全台致力推廣農村再生業務,在兼顧農村社區產業、自然生態與生活環境(即生產、生活、生態、景觀)之均衡發展之下,對於社區自然景觀維護、生態保育及文化保存也不遺餘力。為使社會大眾深入瞭解台灣農村特色風貌,101年特別舉辦攝影比賽,本次主題為「Formosa.農村風采」,透過攝影鏡頭捕捉全國農村社區優美純樸的風土民情,以作為未來推廣相關業務之最佳利器。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戶外遊憩學會
三、徵件對象
(一)凡為愛好攝影及關懷農村特色風貌之人士。
(二)不限性別、年齡,需為中華民國國籍。
(三)僅接受個人報名參加。
四、攝影主題
(1)「歷史人文生活」:因地方生活所需,至今仍保存之傳統景觀或地方傳統產業技藝、文化活動等,如:農村住宅風貌、古蹟、寺廟、廟會慶典、民俗活動及具地方共同記憶或能代表地方傳統特色風貌等。
(2)「特色產業生產」:因地方產業所需,至今仍遺留下來的設施或生產景觀,如:穀倉、梯田、菸樓…等;或具觀賞效果的田園景觀,如:稻田、牧場、花田、果園…等。
(3)「自然景觀生態」:自然所形成之優美景觀及生命,以能表現農村自然景觀及生態者,如:有機栽植、地質景觀、奇花異木、魚類生態、生態環境…等。
(4)「農村景觀設施」:提升戶外景觀品質之人為工程建設,如:綠美化之場所、庭園造景、地方入口意象、遊憩休閒空間、鄉村造街景觀…等
五、作品規格
參選作品一律沖洗成6×8吋之彩色照片,不得留白邊。
(一)傳統相機作品:需為彩色135或120規格以上之正負片拍攝,軟片相紙不限廠牌。
(二)數位作品至少為8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圖檔大小需為3200×2500(解析度300dpi)以上規格之JPG或TIFF檔。
(三)參選作品限近2年內拍攝作品,每人限投件20幅。其作品不得插點或加大檔案、裱框、翻拍拷貝、裁切格放、人工加色及電腦合成或是畫邊等,不收連作。且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均不得參賽。
(四)每件作品限用一份報名表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請務必填寫完整,若有不符合規定之作品不予評選。
(五)入選作品以電話通知並公佈於水土保持局、農村風情網等相關網站,入選者以電話及專函通知後一週內繳交照片原稿底片或電子檔光碟,並郵寄到收件地址,以郵戳為憑。
(六)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六、參選方式
(一)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1年7月31日止。(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
(二)務必請集中作品以掛號郵寄投遞。
(三)收件地址:402台中市南區忠明南路759巷3號,信封上請註明「Formosa‧農村風采攝影徵件」活動小組收。
(四)簡章報名表:請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網站
(http://www.swcb.gov.tw)、農村風情網站(http://rural.swcb.gov.tw)下載列印。
※來件請彌封完整包裝,若有黏貼或作品過大造成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或延遲之情形,概由寄件人自行負責,主、承辦單位概不負賠償責任。
七、評選方式
(一)由承辦單位邀請攝影學者及專家,共同組成「Formosa‧農村風采」攝影徵件小組,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選。
(二)依主題內容(40%)、專業技術(40%)、創意表現(20%)作為評選標準。
(三)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評選日期於101年8月15日前辦理。
八、徵件規則
(一)作品之背面應貼妥參選報名表並填妥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可由相關網站下載列印,或於附件報名表自行影印使用);不符規定作品不予評選。
(二)參賽作品(照片)需由參赛者自行拍攝並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且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或「未曾在任何攝影比賽獲獎」之作品,違反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其涉及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須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三)入選作品需依通知交付符合上列作品規格之原稿底片或數位影像檔原始檔案(並以光碟片燒錄),未繳交者取消入選資格。
(四)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得取消得獎資格,獎金一併繳回。
(五)入選者同意將入選作品之數位影像原始檔案、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入選日起,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得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且享有無限次數使用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之著作使用權,無需另給報酬。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六)參賽作品需符合作品主題、作品規格之規定,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七)本案相關時程將視參選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主。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承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八)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訂之。
九、獎項及獎金:
(一)共計入圍100件作品。(主辦單位有權調整各分類入選作品之幅數)
(二)獲入選作品每張獎金新台幣1,000元整。
(三)凡入選作品須簽署「權利讓予同意書」,並同意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十、領獎注意事項
(一)評選結果將專函通知得獎人,並公佈於水土保持局及農村風情網等相關網站。
(二)入選者應於承辦單位通知後一周內簽收領據,併同繳交原稿底片或數位影像檔原始檔案,逾期未繳交者視為棄權。
(三)酬金親領者或需匯款者均以簽收領據後領取,以利辦理年度扣款憑單使用。入選者所獲之酬金,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除所得稅。
十一、活動洽詢:
(一)相關網站:
1.水土保持局 http://www.swcb.gov.tw
2.農村風情網 http://rural.swcb.gov.tw
(二)聯絡窗口:
中華民國戶外遊憩學會-Formosa‧農村風采攝影徵件活動小組
電話:04-22655053#12、傳真:04-22613049–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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