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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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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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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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之居民(含離島地區及居留臺灣之外籍人士),對於客家文化有興趣、有想法,喜愛攝影且有創作能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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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活動之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協辦單位相關人員,及本活動受邀之評審委員,皆不可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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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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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須符合「2012客家桐花祭」多元遊藝創新剪影、山城客庄與桐花綻放之自然景緻,以及桐花映象與客庄人文薈萃巡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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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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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名參賽者參賽作品以3件為限。 |
2. |
參賽照片限於2012年拍攝之作品。 |
3. |
傳統相機與數位作品皆可參加。 |
3.1 |
傳統相機:120mm以上彩色正片。 |
3.2 |
使用數位相機,須600萬像素以上,解析度2000X3000dpi以上,規格為JPG檔或TIFF檔。 |
4. |
參賽作品:彩色、黑白不拘。作品限平面攝影,恕不接受動態影片作品。 |
5. |
分組方式: |
5.1 |
一般類組:每件作品為一次拍攝之完成品,不得抄襲、格放、後製、裱框、留白邊或任何後製、合成等。 |
5.2 |
創意類組:每件作品可後製,進行快門完成後之修改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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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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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官網報名: |
於本徵選官網完成報名手續後,即請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親簽)及沖洗6*8吋作品照片(背面勿貼報名表及任何記號) 於截止日期前,以掛號寄送至臺北市100中正區信義路二段251號5樓「桐花攝影作品徵選」工作小組收。 |
2.通訊報名: |
請將報名表、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沖洗6*8吋作品照片(背面勿貼報名表及任何記號) 及作品光碟1份 (光碟上需標明姓名與作品名稱)於截止日期前,以掛號寄送臺北市100中正區信義路二段251號5樓「桐花攝影作品徵選」工作小組收。 |
註:參賽作品寄出後一週,若未收到報名確認mail,請務必與桐花攝影作品徵選工作小組電話連繫;電話:02-33937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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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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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2012年7月2日(一)止
(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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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專業公正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構圖創意 40%,意境內容 30%,攝影技巧 20%,創作理念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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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揭曉
及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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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得獎者名單將於2012年8月15日(三) 在活動官網公布,並以E-mail發函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得獎作品原始檔案。 |
2. |
未入選作品不另行通知。 |
3. |
評選後之入選作品,若為線上報名者,且非傳原始檔案者,需於2012年7月31日(二) 前補送原始檔案光碟 (解析度至少600dpi,且為JPG或TIFF檔),若逾期將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
4. |
使用傳統正片拍攝之作品需繳交原始底片,如經查核原始檔案不符合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將無條件取消得獎資格。 |
5. |
得獎者須配合參與「2012客家桐花祭-桐花攝影作品徵選」頒獎典禮,9月8日(六)於誠品書店-敦南店-B2視廳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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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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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參選作品須為2012年由參賽者自行創作,限未曾獲獎、未經媒體刊登或出版者(無償於網路發表不限) ,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妨害風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除取消入選資格、追回獎金外,將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同時,若有可歸責於參賽者之事由,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參賽者應負全部損害賠償之責。 |
2. |
參賽作品寄出前,請詳加檢查,資料不齊者,不列入評選。 |
3. |
郵寄之作品照片,請統一沖洗 6*8之尺寸,同時照片背面勿貼報名表及任何記號 。 |
4. |
參賽作品請自行備份留底,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寄作品前,請先行妥善包裝保護,參賽作品如因郵遞過程或不可抗力意外發生任何損害,主辦、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
5. |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辦法者,主辦、承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
6. |
報名參賽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一切規定,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隨時於本活動官網公告說明,不另行通知。本簡章如有疑問或其他事宜,客家委員會保有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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