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台北城市之美』全國大專院校攝影比賽簡章
主 旨:為提昇國內年輕學子攝影風氣,並增進對在地文化的關注與美學涵養,提供攝影愛好之同學間相互觀摩與交流之機會,特舉辦本攝影比賽。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技職司
二、主辦單位: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三、協辦單位:台北攝影學會
四、承辦單位: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數位多媒體設計系
五、參加資格:全國各大專院校在校學生(以學生證為憑)
六、 攝影與寫作主題:用鏡頭捕捉台北市(含新北市)的生態、景觀、風土人文、自然景致或歷史建築之美。
七、 攝影作品規格:一律放大長邊7吋短邊不限之彩色或黑白相片,開放影像後製處理 (數位照片建議以600萬畫數以上相機拍攝)。
八、 作品格式:(一)、依攝影作品規格拍攝之照片乙張(作品背面請填妥並黏貼附件一之參加表)
(二)、600萬畫數以上之照片數位影像JPG檔光碟
九、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12年4月23日截止。
十、收件地點:台北市北投區關渡學園路2號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研發處楊皖婷小姐 收
十一、收件方式:參賽同學應列印填妥附件一、二、五及照片乙張(背面請填妥並黏貼附件四之參加表)並附含照片數位檔之光碟,掛號郵寄至收件地點,並於信封註明2012『台北城市之美』全國大專院校攝影比賽。
十二、評 審:由台北攝影學會邀請攝影專家組成甄選委員會評選之。
十三、結果公告時間:於101年4月30日公告比賽結果
十四、決賽暨頒獎典禮:於101年5月11日(星期五)舉行
十五、得獎公佈: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數位多媒體設計系(http://www.dmd.tpcu.edu.tw/bin/home.php)及台北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photo.org.tw)公告之。
十六、獎勵:第一名:獎金3000元、獎狀一只
第二名:獎金2000元、獎狀一只
第三名:獎金1000元、獎狀一只
佳作20名:獎狀一只
十七、頒獎與展覽:入選作品擇日在本校頒獎與展覽
十八、附則:1.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違者取消資格
2.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
3.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刊登於本校及台北攝影學會月刊、網站、報章雜誌,不另給酬。
4.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