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包種茶「茶山之美」攝影比賽簡章
一、活動目的:南港為台灣包種茶研製之重鎮,起源於清朝光緒11年(1885年)南港大坑山區,
有著悠悠的茶葉文化、茶葉歷史,為找回南港茶製場及南港包種茶原鄉的美麗景色,特
舉辦本影賽。
二、主辦單位:南港區農會
三、協辦單位:台北市農會、南港區公所
四、指導單位: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五、承辦單位:台北攝影學會
六、參加資格:熱愛拍攝之一般民眾皆歡迎參加。
七、攝影主題:以『茶山之美』為主題,自行拍攝南港茶葉製造示範場及舊莊路二段沿線之茶園風光及自然美景或特殊人文風情。
八、作品規格:一律放大長邊7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軟片及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作品背面請填妥並黏貼參加表。(數位照片建議以600萬畫數以上相機拍攝參與,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
九、收件日期:自2010年9月20日起至2010年10月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十、收件地點:臺北市中山區(10442)長安東路一段16號4樓 台北攝影學會收 TEL:(02)2542-9968
信封上請註明“「茶山之美」攝影比賽”
十一、評 審:由承辦單位邀請攝影專家組成甄選委員會評選之,日期另行公布。
十二、得獎公布、頒獎:南港區農會網頁(http://www.nkfa.org.tw)及台北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photo.org.tw)公告外,並由承辦單位專函通知得獎者,配合本會「桂花餐饗宴」活動頒獎表揚。
十三、獎 勵:金牌獎:1名,禮券5,000元,獎狀一幀。
銀牌獎:1名,禮券3,000元,獎狀一幀。
銅牌獎:1名,禮券2,000元,獎狀一幀。
佳作獎:12名,禮券1,000元,獎狀一幀。
入選獎:15名,紀念品一份。
十四、附 則:1.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3.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獎。
4.得獎者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及著作權讓與協議書,否則視同棄權。
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可公開宣傳推廣傳媒及製作各類紀念品,得獎人不得撤
銷此項授權,且不另致酬。
5.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承辦單位恕不負賠
償責任。
6.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各項規定並依事實作適當修正。
7.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南港包種茶「茶山之美」攝影比賽 參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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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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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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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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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片拍攝 □數位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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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說明
(100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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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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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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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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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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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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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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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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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作品著作權依比賽簡章規定讓與主辦單位,特此申明。
作者簽名:
中華民國9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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