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區公所2010年「親親我的寶貝」攝影比賽活動簡章(更正)
一、活動主旨:
為營造有利生育、養育之環境,推動嬰幼兒照顧及保護責任。
政府更需要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因此本所辦理「親親我的寶貝」攝影比賽,將「孕育下一代,生命更精采」、「結婚生育,讓生命永續」的觀念能更加落實。且藉由父母與小孩間親密互動的攝影,營造出家庭親密的氣氛,留下永遠的歡樂記憶。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三、參賽資格:臺北市市民之業餘攝影愛好者為主。
四、題材範圍:2年內小朋友與家人之間的親密照片為主題,以生活、
親密、愛為主要素材。頒獎時請相片中主角及攝影者一起領獎。
五、作品規格:
1.6英吋×8英吋之彩色照片,不得裝裱、護貝、連作、格放、加色
電腦合成、修補及翻拍。
2.另數位相機拍攝作品需以(1,0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不得
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用Photoshop等影像軟體作任何影像合成。原始檔案尺寸需約為3100dpi×3200dpi以上規格,作品原稿原始電子檔原檔光碟浮貼於作品背面繳交。
3.每件作均需註明主題,並附報名表、簽署報名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4.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若所繳交作品與參
賽作品不符,或未繳交原始電子檔光碟,及未簽署報名著作權讓
與同意書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不得有異議。
六、收件時間:99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七、收件地址:11230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北投區公所)
請參賽者將參賽作品及作品電子檔原檔(使用底片者,
請轉成電子檔)裝袋,以掛號或親自送件方式(信封
上請註明參加『親親我的寶貝』攝影比賽字樣,並於作
品背面符貼報名表)。
八、評審: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小組於9月17日以前審議評選。
九、獎額及領獎方式:
1.彩鑽獎(1名):得獎禮券壹萬元暨獎狀1紙
2.白鑽獎(1名):得獎禮券捌仟元暨獎狀1紙
3.金質獎(1名):得獎禮券陸仟元暨獎狀1紙
4.銀質獎(4名):得獎禮券參千元暨獎狀1紙
5.銅質獎(5名):得獎禮券貳仟元暨獎狀1紙
6.優質獎(12名):各得伍佰元圖書禮券暨獎狀1紙
7.得獎名單於99/09/21於北投區公所網站公布,得獎作品於99
年10月在北投公民會館及100年1月於北投區公所藝文走廊展示,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配合本區「溫泉季」活動頒獎,領取獎狀及獎品。
報名表暨同意書
作品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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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說明
(100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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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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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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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女〈請打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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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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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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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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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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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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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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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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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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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品 著 作 財 產 權 讓 與 同 意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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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同意將「親親我的寶貝」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讓渡于北投區公所。得獎作品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行給酬。如作品非本人所有,投稿人將負一切責任。
同意人〈參賽者〉人:
聯絡電話: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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