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捷運之美攝影比賽延至8月31日截止收件
「內湖捷運之美」攝影比賽簡章
一、主 旨:內湖捷運即將通車,本次藉由攝影比賽,邀集攝影好手,透過鏡頭,展現都會便捷之美。
二、主辦單位: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三、協辦單位:台北攝影學會
四、參加資格:愛好攝影之一般民眾皆歡迎參加。
五、攝影主題:「內湖捷運」劍南路站、西湖站、港墘站、文德站、內湖站、大湖公園站、葫洲站、東湖站、南港軟體園區站、南港展覽館站、內湖機廠及沿線橋樑軌道等,展現內湖捷運完工後對交通的便捷及現代都會之樣貌,將捷運沿線壯麗景緻透過攝影,表現捷運之美。
六、作品規格:一律放大長邊7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作品背面請填妥並黏貼參加表。(限數位相機拍攝需600萬畫素以上)。
七、收件日期:自2009年7月13日起至2009年7月24日止截止收件。
八、收件地點:台北市中山區(10442)長安東路一段16號4樓 台北攝影學會收 TEL:(02)2542-9968
信封上請註明“「內湖捷運之美」攝影比賽”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及眷屬或協力廠商,可於工信工程公司收件。
九、評 審:由主辦單位邀請攝影專家組成甄選委員會評選之,日期另行公布。
十、得獎公布:台北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photo.org.tw)及台北攝影月刋,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一、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台北攝影學會網站。
十二、獎 勵:金牌獎:1名,獎金30,000元,獎狀乙禎。
銀牌獎:1名,獎金20,000元,獎狀乙禎。
銅牌獎:1名,獎金10,000元,獎狀乙禎。
優選獎:10名,各得獎金2,000元,獎狀乙禎。
佳作獎:20名,各得獎金1,000元,獎狀乙禎。
十三、附 則:1.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
異議,並經主、協辦單位查明屬實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
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獎。
4.得獎者需於通知得獎一週內,繳交得獎作品原稿數位電子檔,供評審小組進行複審,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得獎作品之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可公開宣傳推廣傳媒及相關之權利,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不另致酬。
5.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6.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各項規定並依事實作適當修正。
7.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內湖捷運之美」攝影比賽參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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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主題
(請勾選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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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劍南路站 □2.西湖站 □3.港墘站 □4.文德站 □5.內湖站
□6.大湖公園站 □7.葫洲站 □8.東湖站 □9.南港軟體園區站
□10.南港展覽館站 □11.內湖機廠 □12.沿線橋樑( )
□13.沿線軌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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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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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50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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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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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公司員工 □員工( )眷屬 □協力廠商( )
□社會人士 □學生(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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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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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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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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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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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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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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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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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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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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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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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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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本人同意參賽作品及原稿底片原始數位檔之著作權讓與「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權使用,特此聲明。
著 作 權 讓 與 人: (簽名或蓋章,未填寫者不予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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