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野鳥「飛行之美」攝影比賽簡章
下載:報名表
一、主 旨:因為山林過度開發,加上外來種野放,台灣野鳥越來越少,有些已瀕臨絕種,舉辦本影賽,希望大家重視野鳥生態保育,讓台灣原生種的野鳥能夠生生不息!
二、主辦單位:台北攝影學會
三、參加資格:愛好攝影之一般民眾皆歡迎參加。
四、攝影主題:台灣野鳥飛行之美姿。
五、作品規格:一律放大長邊10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軟片、數位及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作品背面請填妥並黏貼參加表。(數位相機拍攝者需600萬畫素以上)。
六、收件日期:2009.11.16起至2009.11.30截止收件。
七、收件地點:台北市中山區(10442)長安東路一段16號4樓 台北攝影學會收 TEL:(02)2542-9968
信封上請註明“台灣野鳥「飛行之美」攝影比賽”
八、評 審:由主辦單位邀請攝影專家組成甄選委員會評選之,日期另行公布。
九、得獎公布:台北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photo.org.tw)及台北攝影月刋,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台北攝影學會網站。
十一、獎 勵:金牌獎:1名,獎金50,000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禎。
銀牌獎:1名,獎金30,000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禎。
銅牌獎:1名,獎金10,000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禎。
優選獎:5名,各得獎金 5,000元,獎狀乙禎。
佳作獎:20名,各得獎金2,000元,獎狀乙禎。
十二、附 則:1.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獎。
4.得獎者需於通知得獎一週內,繳交得獎作品原稿底片(若係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及著作權讓與協議書,供評審小組進行複審,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
得獎作品之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可公開宣傳推廣傳媒及製作月曆,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不另致酬。
5.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6.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各項規定並依事實作適當修正。
7.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台灣野鳥「飛行之美」攝影比賽參加表
|
|
台灣野鳥「飛行之美」攝影比賽參加表
|
題名
|
|
拍攝日期
|
|
題名
|
|
拍攝日期
|
|
姓名
|
|
拍攝地點
|
|
姓名
|
|
拍攝地點
|
|
手機
|
|
電話
|
|
手機
|
|
電話
|
|
通訊
地址
|
|
通訊
地址
|
|
E-mail
|
|
|
E-mail
|
|
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本人同意參賽作品及原稿底片原始數位檔之著作權讓與「台北攝影學會」全權使用,特此聲明。
著作權讓與人:
(簽名或蓋章,未填寫者不予評選)
|
|
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本人同意參賽作品及原稿底片原始數位檔之著作權讓與「台北攝影學會」全權使用,特此聲明。
著作權讓與人:
(簽名或蓋章,未填寫者不予評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