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之美全國攝影大賽
透過攝影捕捉水利工程,展現水利建設及構造物之美,使民眾深入了解水利灌溉設施對農業的發展、農村經濟之改善與貢獻,由影像呈現水利工程之美所帶來的感動,以展現水利工程的多樣化,宣傳優質水利工程的重要性,美化環境之效益,減少對環境的衝擊,創造兼顧農民用水、民眾休憩之工程景觀環境,引發民眾對於水利工程有進一步的認知,共同推動公共建設的工程品質。
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執行單位:上網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 |
說明 |
徵件期間 |
109年6月5日(星期五)至109年8月3日(星期一)下午4時截止 |
評審作業 |
109年8月10日(星期一)至109年9月21日(星期一) |
得獎公告 |
預計109年9月30日(星期三)下午5時公告 |
各界愛好攝影之人士。(參賽者未滿20歲者,需有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拍攝主題以農田水利入口網「優質工程」單元之109年攝影活動指定地點水利工程景觀為主。。
(一) 評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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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內容(40%):參賽作品與指定拍攝優質工程地點及工程符合程度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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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圖技巧(30%):參賽作品構圖的表現及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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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技巧(20%):參賽作品攝影技巧、光影及取景等優劣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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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理念(10%):參賽作品的說明文字評分(30字以上,100字以內)。
邀請攝影專業人士及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選委員如認為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予從缺,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 獎勵方式:獎金總額為14萬元。
名次 |
名額 |
獎勵措施 |
第一名 |
1 |
獎金新臺幣伍萬元整,與獎狀一紙 |
第二名 |
1 |
獎金新臺幣參萬元整,與獎狀一紙 |
第三名 |
1 |
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與獎狀一紙 |
佳作 |
20 |
獎金新臺幣貳仟元整,與獎狀一紙 |
備註:同一人得獎超過1次,以最高名次為主。
(四) 報名方式:
於「
農田水利入口網」官網,攝影專區「我要報名」,並上傳參賽作品及「
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上傳檔案照片檔案每張至少1 MB以上,不超過3MB為限。作品原始檔案尺寸需為至少3000x3600 pixels或800萬畫素以上之電子檔(RAW、TIF、JPG)。
(五) 每位參賽者不限投稿報名組數,單一地點限上傳1張作品參賽,投稿多組作品者其拍攝地點不得重複,得獎作品僅限一張參賽照片。
(六) 報名時應詳細註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拍攝地點、拍攝時間及作品介紹(30字以上,100字以內)。查看「優質工程」指定拍攝地點。
(七) 參賽作品限本人之創作,不得借用他人名義參賽,參賽作品拍攝期間為109年6月1日(星期一)至109年7月31日(星期五),且未曾公開發表,亦未獲得任何獎項,如違反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與返還領取之獎勵,另涉及違反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所有法律責任,概與主(執)辦單位無關。
(八) 參賽作品不得抄襲、模仿、剽竊他人作品、連作、劃線、裁切、接圖、翻拍、去線、格放、插點加大及不得以任何影像軟體做修改與合成,經查不實即取消參賽資格。
(一) 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予遞補。
(二)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
(三) 得奬作品於109年10月7日(星期三)前,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文件(如原始數位檔案、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及個人所得申報單)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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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金額價值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需扣繳10%所得稅,外籍人士需扣繳20%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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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品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四) 本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取消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
農田水利入口網」官網及「
農田水利Follow me」臉書粉絲專頁。注意事項載明在本活動辦法中,參與本活動者於報名時,即同意接受上述各項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