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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卓蘭鎮形象短片製作競賽
 

「卓蘭之源-壯闊大安溪」 2017卓蘭鎮形象短片製作競賽簡章

大安溪為卓蘭重要的生命泉源,與其支流-食水坑溪(又名老庄溪)相互沖積,形成一片土宜水沛的良疇沃野,依山傍水的自然景觀及良好的氣候架構出了卓蘭的水果種植基礎,除了得天獨厚的自然景觀之外,小農種植蔬果的用心景象也是卓蘭的另一種獨特風情,期能藉由表達對大安溪飲水思源之情、看見反璞歸真的家鄉人情味,表現出卓蘭鎮獨一無二的形象,體會世間最真誠的感動,以兼具美景及人情味的卓蘭形象,行銷在地。

一、主辦單位: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二、創作主題:

以「卓蘭風情」為主題,舉凡卓蘭鎮境內地理、大安溪地質景觀、愛護河川、風俗民情、生態及藝術等均可,結合在地產業元素者尤佳。

三、徵集對象:

(一)國內一般社會大眾、攝影愛好者,及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不限參賽年齡,若參賽者未滿18歲,無論以個人或團體報名,每人均需檢具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方可參賽,欄位不夠請自行複印)。

(二)可以個人或團隊為單位報名,以團隊報名者每團上限為3人,並需推派一位代表負責團隊及聯絡事宜。

四、徵件日期:

(一)親自送件:

於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3月31日下午18時整截止。

(二)掛號郵寄:

於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五、短片素材拍攝時間:

       素材之拍攝時間不限,惟須遵守本簡章之各項相關規定,且必須為未曾公開且未曾得獎之原創作品。

六、拍攝地點:

所有短片製作元素(或素材,含照片、影片等)均需以卓蘭鎮境內為限,若參賽短片中有任一元素超出競賽規定範圍,一律視同資格不符,以棄權論,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七、參賽步驟:

(一)至卓蘭鎮公所網站或本活動FB粉絲專頁下載2017卓蘭鎮形象短片製作競賽簡章暨報名表(含各項所需文件)並詳讀徵件規定。

(二)填妥後連同參賽作品DVD妥善彌封,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收件地點。

(三)待活動小組收到資料並確認資料無誤後,將於三日內主動寄發參賽確認E-mail,始完成報名程序(若未收到者請自行洽詢活動小組)。

八、報名需具備項目:

(一)報名表(含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已年滿18歲之參賽者者免填)

(二)著作權授權暨同意書

(三)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四)參賽作品DVD

註:需備齊並填妥以上各項表件連同作品一併繳交,若有所缺漏者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參賽者不得異議。

九、收件地址及活動小組聯絡資訊:

Ø  收件地址:苗栗縣頭屋鄉曲洞村曲洞45-6號

Ø 寄件標註:    請於信封外袋或外箱顯眼處註明為「2017卓蘭鎮形象短片製作競賽參賽作品」

Ø  收件人:劉小姐

Ø  聯絡電話:037-256600(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13:00-18:00)

Ø  活動信箱:2017zhuolanmovie@gmail.com

十、作品規格及參賽規則:

(一)影片標語:影片開始請以一句話表達「對卓蘭鎮生命之泉大安溪的描述或感謝」。

(二)影片長度:需滿至少3分鐘,惟上限不得超過3分15秒。

(三)拍攝器材:不限(惟拍攝時需自行注意安全及遵守公告之相關法規)。

(四)拍攝畫質:請以1920x1080(HD)(含)以上之畫質拍攝(以手機拍攝者畫質需超過傳統SD影像畫質)。

(五)輸出檔案規格:採MPEG2或MPEG4(H264/AVC)之檔案規格輸出,並燒錄至DVD資料光碟提交。

(六)每人限投稿1件作品,同戶籍地址則以2人為限。

註:請詳讀以上規則,若參賽作品不符合以上規定則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參賽者不得異議。

十一、評審標準(總計100%):

(一)主題詮釋:40%

(二)拍攝技巧:40%

(三)創意與美感:20%

十二、評選及通知:

(一)主辦單位將於截止收件日後一個月內召開審查會並完成作品評選。

(二)入圍者將由卓蘭鎮公所以公文及電子郵件通知授獎時間及地點,並將入圍名單公告於卓蘭鎮公所網站及本活動粉絲專頁。

(三)獎項將於授獎儀式記者會上揭曉,所有入圍者一律參加,並需準備約2-3分鐘之創作理念或得獎感言,於授獎後發表得獎感言(因故不克前來者請派代表出席)。

(四)本活動每一獎項之得獎者不予重複。

十三、授獎方式:

由主辦單位-卓蘭鎮公所辦理授獎儀式記者會,進行得獎影片公開播映及公開頒獎儀式。

十四、獎勵內容:

(一)第一名:獎金 新台幣100,000元整,獎座乙只、獎狀每人乙幀

(二)第二名:獎金 新台幣80,000元整,獎座乙只、獎狀每人乙幀

(三)第三名:獎金 新台幣60,000元整,獎座乙只、獎狀每人乙幀

(四)佳作獎十名:獎金 新台幣20,000元整,獎座乙只、獎狀每人乙幀

註:依相關稅法規定,凡獎品(獎金)價值超過2萬元者,承辦單位得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之稅金。

十五、競賽保險:

(一)本競賽將為所有參加本競賽的參賽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範圍為卓蘭鎮全區,以保障所有參加人員,惟參賽者仍須於拍攝製作時自行注意安全,避免涉足危險場域或進行危險行為,至各景點進行拍攝時仍應留意現場告示牌,並遵守現場相關規定,以維護自身安全。

(二)若需申請公共意外責任險之相關理賠,申請者須符合本競賽參賽資格,並檢具本競賽之投稿作品(短片製作之完成品或半成品均可)做為參賽證明向本競賽小組提出申請。

(三)本競賽公共意外責任之認定將於申請人檢據相關證明提出申請後,由主辦單位會同相關單位,依據內政部頒訂之「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及相關公共意外責險之保險條約釐清公共意外之責任,並就申請者提出之參賽證明進行討論,確認符合本競賽徵件內容,方可辦理相關理賠程序(若只憑現場景點照片請恕無法做為本競賽之參賽證明)。

十六、個人資訊之使用

(一)參賽者提供之個人資訊,僅供本活動之各項實施、運作、廣告、行銷宣傳(包含網路平台、報章媒體等途徑)等用途,包括與競賽、獎金或獎狀寄送、參賽作品管理和優勝作品展示等相關通訊及其附加用途。

(二)參賽者提供的所有個人資訊在比賽結束時便會立即銷毀或刪除,惟作品另有用途的得獎者或參賽者除外,參賽者亦需配合簽署本競賽活動之著作權授權暨同意書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十七、注意事項:

(一)報名表件連同參賽作品請彌封完整並善加包裝,若因個人因素造成運送途中損壞、遺失、延遲等,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二)參賽作品送出前請再三確認各項規定,若未符合作品規格及相關規定者不予受理,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參賽者不得異議。

(三)報名表件及參賽作品經確認收到後,一律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保存檔案。

(四)參賽作品需為未曾公開發表、未曾獲得國內外競賽獎項之原創作品,且不得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

(五)參賽者同意將姓名授權予主辦單位作為本活動行銷宣傳使用,並於得獎( 含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佳作獎)確立後即將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及版權(包括且不限於專有重製權、專有公開口述、播送、上映、演出、展示權、專有改作、編輯權、專有出租權等)視同全部轉讓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無需通知或取得得獎者同意。(備註:得獎獎金等同著作產權轉讓之報酬,得獎者應與主辦單位另簽訂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如附件。)

(六)如有徵用第三方之作品(如道具、配樂等)、已發表文字、訪談或影像紀錄等,需由第三方簽具著作權使用同意書,並同意主辦單位針對授權內容進行重製、編輯及發行。

(七)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之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牴觸任何有關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八)參賽者一經投稿確認均視同同意本簡章各項相關規定,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其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布於主辦單位網站及本活動粉絲專頁,敬請密切注意。

 

下載:卓蘭之源 壯闊大安溪-2017卓蘭鎮形象短片製作競賽簡章暨報名表    附件一、卓蘭鎮參考觀光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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