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促進東部海岸觀光產業發展,鼓勵全民參與東海岸旅遊觀光活動,邀集全國攝影好手藉由鏡頭記錄東部海岸,捕捉東海岸的自然人文風情及旅遊每一刻的感動。
二、 指導單位:臺東縣政府
三、 主辦單位:臺東縣成功鎮公所
四、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作品使用同意書時須成年(滿20歲),若未成年需併同法定代理人簽署。
六、收件地點:臺東縣成功鎮公所;
七、 攝影主題:東海岸(台11線99k至131k)之人文、景觀山海美景 。
八、 作品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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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限本人一次拍攝完成,且該作品不曾公開展示(覽)於平面及網路或參與過比賽,且擁有完全之著作權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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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參賽作品應為數位相機拍攝,檔案大小為1200萬畫素以上,解析度4000*3000dpi以上之RAW、TIF或JPG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EXIF,且將作品沖洗成長邊8吋(20.3公分)、短邊不限之光面彩色照片,並將報名表黏貼於照片背面,未附報名表者視同放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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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作品必須單張不連拍、不得格放、疊片、翻拍拷貝、電腦合成、人工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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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得獎者通知限期繳交作品數位原始檔,期限內未繳交者,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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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參賽作品拍攝時間須為2016年4月~11月期間。
十一、收件日期:105年11月21日 至 105年11月28日
十二、收件地點:請參賽者將作品一律以掛號郵寄,寄送至「台東縣成功鎮中山路176號,成功鎮
公所收」(信封上請註明『戀戀山海』攝影比賽活動字樣)。
十三、評審評分標準: 原創性:30% 、 創意與情境表現:40% 、 攝影技術:30%。
十四、頒獎茶會日期: 本所擇日辦理
十五、比賽獎項如下:
1.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牌乙面。
2.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牌乙面。
3.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牌乙面。
4.優選獎5名:獎金新台幣4仟元、獎牌乙面。
5.佳作獎12名:獎金新台幣2仟元,獎牌乙面。
6.入選獎20名:獎金新台幣1仟元,獎牌乙面。
十六、得獎名單將於成功鎮公所網站公佈,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參賽者應詳閱活動辦法,每位參賽作品數量限10件,每件作品應詳實填寫「報名表」貼於參賽作品背面,寄送到臺東縣成功鎮公所。書表內各項資料,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及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理,未得獎參賽作品於成績公佈後10日內到公所領取,逾期本所將銷毀之。
十七、得獎者同意其參賽作品一經評定入選或得獎者,其著作財產權即視為無償移轉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修改、重製、公開或供其他使用之全部權利,均不另致酬,參賽者不得異議。
十八、得獎須知:
※ 為保障得獎權益,報名資訊請務必正確填寫。
※ 若有不實或疑義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不得異議。
主辦單位有權抽出遞補之得獎人並由活動小組另行通知。
※ 得獎人必須在接獲通知後的五個工作天內回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為護照影本)。如得獎人因資格不符、自願放棄、或聯絡資料有誤以致無法與得獎人取得聯繫,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人獲獎資格。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之規定,累積得獎價值若超過1000元整,將併入得獎人個人之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累積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整,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得獎所得稅,承辦單位將於次年二月十日前寄發扣繳憑單予得獎人。
※ 活動獎項如為現金,主辦單位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
※ 得獎訊息將公佈於成功鎮公所網站
官方網站:http://www.changkang.gov.tw/pagea.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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