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华情•两岸美”海峡两岸职工
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浓郁的民族风情,丰富多彩的人文活动,不竭的创作源泉吸引着海内外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踏上美的征程。2014年第一届“中华情·两岸美”海峡两岸职工摄影大展圆满举办,通过影像展现了两岸民俗风情、社会发展以及两岸职工风采,开启了两岸文化创新交流新的里程碑,为持续探索中华文化,更全面地展示两岸的社会面貌和人文精神,推动两岸职工文化的交流交往,促进两岸文艺的和谐发展,将联合各界共同举办第二届“中华情•两岸美”海峡两岸职工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华全国总工会台湾事务办公室
主办单位: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 福建省总工会
承办单位:厦门市总工会 中华两岸劳动关系发展协会 海峡两岸劳工发展交流协会 台湾省总工会 中国职工摄影家协会 《中国摄影》杂志社
协办单位:厦门市摄影家协会 厦门全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厦门市职工交流中心 厦门市职工文体协会
征稿内容:
全面反映海峡两岸自然风光、民俗风情、职工风采、历史文化、人文景观、经济发展、企业文化、城市建设、文教旅游、社会文明、百姓生活等内容的摄影作品(本届作品征集主要侧重职工风采、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的作品)。
大陆作者只限投稿取材于台湾的摄影作品,台湾作者只限投稿取材于大陆的摄影作品。
展览时间、地点:
2016年6月中旬(厦门)、9月下旬(台湾)
展项设置:
入展作品120幅(组) 稿酬各1000元人民币及入展画册一本
其中大陆70幅(组)、台湾50幅(组)
★入展作品作者将颁发入展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并可申请加入中国职工摄影家协会;
★入展作品将选登于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媒体上,并从入展作品中邀请5幅(组)作品的大陆作者到台湾参加展览,5幅(组)的台湾作者到大陆参加展览(往返交通费用自理,落地接待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稿酬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征稿时间:2016年3月15日-2016年5月25日
征稿细则:
1、大陆及台湾地区摄影家、职工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为了更好地突出大展主题,体现两岸艺术家不同的摄影视角。本次大展摄影题材要求,大陆作者只限拍摄台湾题材,台湾作者只限拍摄大陆题材。
3、所提交的作品需注明拍摄地点,投稿数量不限,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4-8幅。
4、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投稿方式:网络投稿(两种方式请选择一种进行投稿,不得重复投稿)
◆提交的摄影作品需为JPG文件格式,文件量不大于500K,图片边长在600-1024像素之间,作品需以“作者姓名+作品名”进行命名。
◆参展表可在《中国摄影》杂志网站(www.cphoto.com.cn)“中华情•两岸美”海峡两岸职工摄影大展专区下载。多幅作品可只填写一张参展表,并按要求填写参展表相关信息。
方式一:作者可将参展作品及参展表发至邮箱xmshexie@163.com。
方式二:在《中国摄影》杂志网站(www.cphoto.com.cn)注册会员,进入“中华情•两岸美”海峡两岸职工摄影大展专区进行投稿。在上传作品同时,将参展表发至邮箱zhqlam2016@163.com,如未发参展表则投稿无效(请在参展表内注明网名)。
6、作品入展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7、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10、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11、投稿作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活动咨询:
(厦门) 厦门市摄影家协会 柯晓羚 18030143629
(北京)《中国摄影》杂志社 李 乐 010-65252277
第二届“中华情•两岸美”海峡两岸职工摄影大展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