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美好的一天」觀景臺登高攝影比賽實施計畫
一、緣起
北投焚化廠觀景臺暨旋轉餐廳自89年啟用迄今業已15年,並曾接受多家國內外媒體採訪、宣傳,每年吸引近7萬民眾登高遠眺觀音山、大屯山系等雄偉景貌,駐足高處並可鳥瞰社子島、淡水河及基隆河交接關渡平原濕地生態等360度全景,為北投區重要地標。本次活動藉由攝影比賽,以觀景臺116公尺觀看戶外景色,呈現關渡平原、大屯山系及市區等美景,並將作品展示於觀景臺,留下永恆的回憶。
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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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北投焚化廠全球首創觀景臺與煙囪結合遊憩景點,用相機記錄煙囪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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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優秀作品裱框展示於觀景臺,讓民眾登高望遠之餘品味創作者文創巧思。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四、實施方式
以攝影方式呈現觀景臺116公尺戶外美景,將甄選13件優秀作品,頒發禮品以茲鼓勵。
五、甄選方式
(一)辦理日期
1.徵稿時間:即日起至104年10月15日下午五點止,請將作品及填妥之個人資料表(每人參展作品以10件為限)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公眾服務組(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電話:02-28360050轉131)。
2.甄選結果:104年10月22日於北投焚化廠網站(http://www.ptrip.gov.taipei/)公告甄選結果。
(二)甄選地點:北投焚化廠。
(三)徵選主題內容:日夜間不限,以北投焚化廠觀景臺360度美景為主題,自由發揮創作,拍攝角度以駐足觀景臺116公尺拍攝戶外風景。
(四)攝影比賽作品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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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須以數位相機拍攝,原始檔有效畫素為1,000萬畫素(含)以上,標準色域sRGB,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EXIF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沖印或輸出為8X12吋彩色或黑白相片(亮面),不留白邊,並附上原始電子檔光碟(繳交JPG及TIFF檔,圖檔名編寫:姓名-作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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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不得裝裱、電腦合成、翻拍、修補、改色、彩繪、裁切、去線、格放、留邊、護貝,不得以任何影像軟體做修改與合成,經查不實即取消資格;作品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違者視同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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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每人限最多10件,不收連作,每件作品均需有作品名稱,並附報名表暨著作權聲明書、作品原始電子檔光碟(可多張作品燒錄至1張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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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暨著作權聲明書皆為一件作品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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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否)一律不予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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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所繳交作品與參賽作品不符,或未繳交原始電子檔光碟,以及未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聲明書者,一律取消得奬資格,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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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
(五)評分標準
(1)主題:占百分之40。
(2)內容與結構:占百分之30。
(3)創意:占百分之30。
作品如有未臻水準者,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
(六)獎勵辦法
(1)第一名 12,000元商品禮券、獎狀一幀。
(2)第二名 10,000元商品禮券、獎狀一幀。
(3)第三名 8,000元商品禮券、獎狀一幀。
(4)佳作10名 1,500元商品禮券、獎狀一幀。
(七)附則
1.參加徵選作品不可有抄襲他人作品或妨害他人著作權的情形,如
經查證屬實,將撤銷所有獎勵。
2.第三名(含)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
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3.徵稿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
4.得獎作品所有權屬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六、經費預算:詳如經費概算表。
七、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美好的一天」觀景臺登高攝影比賽
投稿者基本資料表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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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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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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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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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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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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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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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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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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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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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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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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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送 □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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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內電話: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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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簡介(限5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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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8條之規定,告知臺端事項如下,請於填寫報名表時詳閱之:
一、本活動取得臺端的聯繫通訊及個人資料,目的在進行本活動相關甄選表揚等作業,其蒐集、處理及使用臺端的個人資料受到個資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本次蒐集與使用的聯絡資料,如申請書表單內文所列,利用方式為上網公告、公布得獎名單,包括姓名及得獎成果等,利用期間為永久、利用之地區、範圍與對象為本廠。二、就承辦單位蒐集之臺端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得向本廠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屬本廠依法執行職務所必須保留者,得不依臺端請求為之。三、臺端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聯繫資料,惟臺端若拒絕提供上述資料,本廠將無法受理本件報名。
著 作 權 聲 明 書
本人參與北投焚化廠舉辦之觀景臺登高攝影作品,本人同意上述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北投焚化廠,並承諾對北投焚化廠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且不得再授權予第三人;本人同意將上述作品之內容、標題、原稿圖檔、底片或數位檔案,無償提供,北投焚化廠得以依法重製、公開展示、公開播送、改作、編輯、公開傳輸、散布及發行,且不限時間、次數使用。上述作品經北投焚化廠彙整編輯後,以各種形式出版之著作物(平面、影音、網路及其他各類型之著作),北投焚化廠就該著作物享有完整之著作權。
本人同時保證絕無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否則本人願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此致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著作財產權讓與人: 簽章
(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簽章
(註:未滿20歲未成年人應請所有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身 分 證 字 號:
地 址 :
日期:民國 年 月 日
下載:「美好的一天」觀景臺登高攝影比賽簡章及投稿者基本資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