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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框住東勢林業文化園區之美[攝影比賽]
 

2015框住東勢林業文化園區之美[攝影比賽]

活動目的

  東勢林業文化園區為兼具自然生態、林產工業史蹟保存、木雕藝術展示之多元化休憩及環境教育場域,目前提供免費入園參觀,歡迎對攝影有興趣的民眾,透過鏡頭來發掘園區之美,從照片的拍攝,進而增進民眾對臺灣林業文化發展的瞭解,及強化生態保育之理念。

比賽主題

  舉凡於東勢林業文化園區內所拍攝之自然生態、木雕藝術、林產工業史蹟、環湖步道、觀景平台、園區活動等發現園區之美之數位攝影作品皆可參賽。

比賽對象

  •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每人投稿以5張為限。

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 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

  • 承辦單位:長揚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收件地點

  • 台中市西屯區四川路102號-2015東勢林業文化園區攝影比賽

  • 聯絡電話:(04)35051256長揚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比賽規格

  • 原始檔案大小2000萬畫素以上或長邊4000像素以上規格之JPG(Fine)檔。檔案需要在5M以下。

  • 參賽時,應先至上網報名填寫報名資料,繳交相片原始電子檔案至主辦單位信箱dongshihforestryculturepark@gmail.com

  • 參賽者須沖洗照片繳交至主辦單位,其作品相紙廠牌、彩色黑白照片不拘,但必須與上傳之電子檔相同。沖洗規格一律為5R(5x7)相紙輸出參賽,勿用一般電腦列印,每人最多五張,連作不收,不得後製。

  • 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並填寫完整,投稿作品以104年拍攝作品為限,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收件期限

  • 104年6月22日至104年9月18日止。得獎公布時間於10月底前公布。

比賽相關辦法

  •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與規格,未符規定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 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獎座或獎狀。

  • 請得獎者於領獎時攜帶個人身分證件及印章(外籍人士請攜帶護照與居留證)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領獎。

  • 前三名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覆為同一人,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從缺。

  • 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網路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自由使用複製品。

  • 參賽作品不得經由後製及任何電腦特效處理,如有違規,相關法律責任參賽者必須自負,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參賽作品因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最終解釋權。

評審標準及方式

評審方式分為初審、複審兩階段,敬邀專業人士參與評審。

評分標準

  • 主題內容:40% 依參賽作品名稱、故事說明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 視覺創意:40% 攝影構圖的表現,包括攝影技巧、光線、取景等。

  • 其  他:20% 作品具有特殊啟發或意義、創意的表現手法等。

比賽獎金

  • 第一名:獎金10,000元,獎牌1面。

  • 第二名:獎金 8,000元,獎牌1面。

  • 第三名:獎金 5,000元,獎牌1面。

  • 優  選: 3名、獎金各1,000元,獎狀1紙。

  • 佳  作:10名、獎金各500元,獎狀1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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