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荷花之美』攝影比賽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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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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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別名蓮花、水芙蓉、菡萏等,具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的高尚品質,自古以來有「花中君子」的美稱,其飄逸的姿態和超凡脫俗的氣質一直被歷代文人墨客所歌詠。唐代李白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則讚譽了荷花的自然美,成為中國十大名花之一。 |
攝影主題: |
荷花在水的滋潤和陪襯下,無論鮮艷多姿的花瓣、葉、根莖、蓮蓬都有其獨特韻味,殘荷的枯枝敗葉也產生另類的美感和想像,讓我們藉由您的攝影眼來展現荷花之美。 |
主辦單位: |
台北攝影學會 |
參賽資格: |
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
作品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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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放大長邊10吋短邊不限之彩色照片或黑白相片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作品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裁切;不得後製作(加、疊、剪、挪移等合成)。軟片、數位及張數不限,連作不收。連同照片一併交付作品之數位原始JPG、TIFF檔(有效畫素需高於800萬畫素,不得插補點加大檔案)檔名為: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每張作品背面應貼妥已詳細填寫之報名表,未符合規定者恕不受理。 |
收件日期: |
自2015年11月1日起2015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
收件地點: |
親送或郵寄10442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16號4樓 台北攝影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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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封上請註明『「荷花之美」攝影比賽』字樣 |
獎 勵: |
金牌獎:1名,獨得獎金50,000元,奬牌乙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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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牌獎:1名,獨得獎金20,000元,奬牌乙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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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牌獎:1名,獨得獎金10,000元,奬牌乙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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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選獎:10名,各得獎金3,000元,獎狀乙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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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獎:50名,各得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
參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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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賽作品應符合上述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不收連作,不得合成或抄襲他人作品,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公開發表或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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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冒名頂替),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等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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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參賽者於報名時應簽署作品著作使用權讓與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使用權自公布得獎日起,主辦單位享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不另給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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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優選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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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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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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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項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 |
作品評審: |
由主辦單位擇日邀集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以公平、公正方式評審。 |
得獎公布: |
2015年12月下旬公布於「台北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photo.org.tw)」,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
頒獎時間及地點:專函通知得獎者 |
洽詢專線:(02)2542-9968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