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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臺北燈節攝影比賽辦法
 

2015臺北燈節攝影比賽辦法

活動時間: 2月27日至3月8日止。 活動地點:2015 臺北燈節相關活動及燈區 一、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主辨 二、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的專業及業餘人士均可參加,年齡不限。 三、攝影主題:以2015臺北燈節」系列活動、參觀人潮及活動現場景觀、燈飾之美或燈節主燈展演等為主題。 四、作品規格:(未符合以下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1.    比賽作品不得使用如 Photoshop 等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或修改。 2.    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以10張為限。 3.    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內容可電腦填寫,惟簽名欄需親筆簽名) 4.    不同媒材收件規定 (1)傳統相機 -軟片相紙不限廠牌。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5×7吋照片,不得留白邊。 -以傳統相機拍攝者,於通過初審後,經通知需繳交原稿底片。 (2)數位相機 -交件作品畫素需達2274*1704(約400萬畫素以上)。 -請將所有相片檔案儲存於一片光碟片內,各檔案需1M以上。(格式為JPG、JPEG或PNG。) 五、收件截止日期: 104年3月13日下午5時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六、收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58號2F之4,2015臺北燈節攝影比賽小組收 (以書面報名為主,不接受電子郵件報名) 七、參賽規則 : 1.   作品參賽基本規定 (1)  參賽作品須與附件一「2015臺北燈節攝影比賽報名表」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 (2)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拍攝時限內拍攝之作品,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不予評審。 (3)  參賽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讀取,而影響資格或評選結果,將以棄權論,並不另行通知。 (4)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不得抄襲、冒借、拷貝、仿冒,評審後如被檢舉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獎牌、獎金如數繳回。 (5)  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且「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6)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格放、疊片及護貝、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獎           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牌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2.   作品評審相關事宜 (1)  參賽作品請參賽者自行妥善包裝加以保護,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受損害,由寄件人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2)  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3)  前三名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4)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5)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6)  各項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外國國籍者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15%),得獎作品之獎金一律以「匯款」方式核發,屆時得獎人           須提供本人受款帳號等相關資料,以利獎金核發作業。 (7)  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臺北市政府所有。主辦單位享有無限次數使用於報章雜誌文宣、月曆、網站、粉絲           團等之著作使用權,且不需另給報酬。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8)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八、作品評審: 參加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九、評審地點: 1.  於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擇訂地點公開評審,評審日期於評審前公布於活動網站。(2015臺北燈節官方網站:www.2015taipeilanternfestival.com) 十、獎勵辦法: 1.  評選第一名(乙名) 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獎牌乙面。 2.  評選第二名(乙名) 獎金新臺幣捌仟元整、獎牌乙面。 3.  評選第三名(乙名) 獎金新臺幣陸仟元整、獎牌乙面。 4.  評選佳  作(九名) 獎金新臺幣貳仟元整、獎牌乙面。 十一、得獎公布、頒獎時間及入選者配合事宜:  1.   得獎公布:得獎作品預計於評選後10日內公布在「2015臺北燈節」活動網站,並以E-mail及電話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2.   頒獎時間:另行通知,並公布於「2015臺北燈節」活動網站。 3.   凡經審查通過入選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日期內,交付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並對於得獎作品給予相關文字介紹(可以散文、詩歌、短文等方        式敘述作品之內容及意境,亦可以其它方式表達)。 十二、洽詢方式: 1.   活動網址:http://www.2015taipeilanternfestival.com 2.   簡章索取:       (1)書面簡章索取地點:2015臺北燈節會場各服務臺。       (2)電子檔:請上「2015臺北燈節」活動網站下載。 十三、聯絡方式: 平實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02)2792-1289 - E-mail:jeanny@paixcomm.com 十四、其他: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請至本活動網站(網址:http://www.2015taipeilanternfestival.com)查詢。 ----->報名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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