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雄影展比賽簡章
一、主辦單位:社團法人高雄市攝影學會。
二、比賽對象:本會會員及各界國內外攝影同好誠摯歡迎踴躍參加。
三、題 材:不限,唯以不違背善良風俗、道德倫理之正當題材。人像肖像權、著作權若有爭議等情事由作者負責。
四、作品規格:彩色、黑白照片不限定,混合評審,每人限10張以內,連作拒收,
長邊14~18吋,短邊不限,不得裝裱、不留白邊、不得翻拍拷貝,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
評審。
五、參賽費用:本會會員新台幣500元(限繳清103年度年費),並請註明會籍編號,非本會會員新台幣600元,國外及大陸地區參賽人士,美金20元或人民幣120元。
請利用郵政劃撥第04056571號 戶名「社團法人高雄市攝影學會」繳款。
現金或匯票匯寄者,勿與作品混寄,以防遺失,未繳交參加費用不予評審。
六、收件地址:請掛號郵寄本會館 80658台灣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57號11樓之3
高雄市攝影學會 高雄影展主席 黃登隆先生收
七、收件日期:103年9月20日起至10月31日截止(以到達為準)
八、影展主席:黃登隆 副主席:石素英、楊蘇翠如、劉錦池
九、評審日期:103年11月15 日(星期六) 上午9:30
十、評審地點:本會會館 80658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57號11樓之3
公開評審,日期若有更改,於評審前公布於本會網站,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退 件:參賽作品(不論有無入選)待入選作品展出、製版後一個月內,至本會會館取件,請先以電話聯繫07-3384554。或附回郵信封,未附回郵信封恕難退件。
十二、頒 獎:於高雄市攝影學會104年度會員大會當天頒獎。
預訂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月 25 日(星期日)。
預訂地點: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南館演講廳(高雄市三民區807九如一路720號)
十三、評選方式:由本會聘請國內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客觀、公平的公開方式負責參賽作品之評選,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議異。
十四、影展影輯:凡參賽者,每人贈送精裝影輯乙冊(於104年會員大會時發給或於
104年2月28日前至本會會館領取,或附回郵信封,未附回郵信封恕難寄件)。
十五、預訂展覽日期:
第一場: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高雄市苓雅分局
第二場: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
第三場:104年3月27日至4月7日 高雄市文化局文化中心至真堂一館
第四場:104年9月1日至30日高雄市議會暫訂
十六、獎 勵:金牌獎1名 獎金30,000元、獎座。
銀牌獎1名 獎金10,000元、獎座。
銅牌獎1名 獎金 5,000 元、獎座。
優選獎10名 獎金1,500元 、獎狀乙張。
佳作獎20名 獎金 500 元 、獎狀乙張。
入選獎若干名,獎狀乙張。
附 則:(1)金、銀、銅獎每人限得乙奬,凡得獎者所獲獎金,應依法扣所得稅。
(2)參賽作品本會當妥善保管,如遇無法抗拒之災害或於郵寄途中發生毀損,恕難負責。
(3)得獎者需繳交得獎作品之電子檔,檔案為1,000萬以上畫素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
(4)入選作品本會有權以任何形式發表、刊印、廣告,不另給酬,作者不得有異議。
(5)作品背面請貼上參加表,參加表正視方向即參賽作品方向,並註明作者姓名、會籍編號、題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E-mail。參加表請上本會網上高雄市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khphoto.org.tw/」下載
(6)參賽之作品,不得借用或冒用他人作品,若有違本簡章規定,經檢舉或發現者,取消其獎位資格(若已頒獎,則追回所得之獎金與獎盃、牌、狀,作者不得異議),所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並自負法律責任。
(7)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委員會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8)所有資料及照片一律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如有意外或郵遞耗損,本會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9)凡經評審得獎確定公告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10)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不得有異議。
(11)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籌備委員會隨時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本會網站,歡迎上網點閱。其他相關洽詢事項,請電洽0915779088。
(12)送件表暨簡章可逕至高雄市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khphoto.org.tw/」下載。
2014年高雄影展 委員會
理事 長:顏秀婷 副 理 事長:王德治、劉錦池
影展主席:黃登隆
影展副主席:石素英、楊蘇翠如、劉錦池
影展委員會:李松武、李義雄、李媚娟、洪正敏、洪秀道、徐增俊、孫江川、莊添欽、莊其昌、張一善、陳正得、陳國斌、郭奇男、黃其來、黃穩仁、鄒岦錩、謝德財、戴祖榮、簡國忠(依姓氏筆劃)
下載檔案: 2014年高雄影展比賽簡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