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海運「臺灣濕地之美」攝影比賽簡章
一、宗旨
由於全球暖化所導致氣候異常現象,已衝擊著人類生存的環境和自然生態的永續發展,
海洋、濕地與森林為全球三大生態系統,如何維護此生態系統的健全,業已成為當前抵抗地球暖化的重要課題。
陽明海運長期致力於推展海洋文化及環保教育,是而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特別舉辦「台灣濕地之美」攝影比賽,希望透過攝影愛好者的鏡頭,廣泛的將臺灣生態豐富多樣的濕地風情景緻,不論從主題、內容、構圖、色調、光影或氛圍等,巧妙的捕捉到那瞬間令人悸動的畫面,活潑整張作品,將剎那化為永恆。陽明海運期盼國人更加珍惜美麗寶島臺灣這片淨土,共同維護和保育地球永續發展的環境和珍貴的自然生態資產。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
三、承辦單位:陽明海洋文化藝術館(基隆)、陽明高雄海洋探索館(旗津)
麥田廣告設計有限公司
四、協辦單位: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中華攝影雜誌社、中華攝影學會
五、參加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六、攝影主題:凡是以台灣「濕地」為影像拍攝地點,內容包含人文風情、生態、自然景色之攝影作
品,均歡迎參賽。「濕地」包含「人工濕地」、「內陸濕地」、「沿海濕地」,亦可參考附件「國家重要濕地名冊」。
七、拍攝時間:100年1月1日以後拍攝之作品,電子檔需保留完整的「中繼資料」備查。
八、收件地址
10044台北市中正區漢口街一段110號2樓之12
中華攝影雜誌社「臺灣濕地之美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諮詢電話:(02)2381-2378
九、收件日期
104年2月1日~ 7月31日,親自交件或郵寄均可(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十、獎勵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拾萬元整,獎牌乙面,攝影專輯乙本。
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獎牌乙面,攝影專輯乙本。
銅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獎牌乙面,攝影專輯乙本。
優 選十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獎狀乙張,攝影專輯乙本。
佳作五十名:各得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獎狀乙張,攝影專輯乙本。
入選五十名:各得「野柳海洋世界門票」2張(市價900元),獎狀乙張。
(優選以上每人限得一個獎)
十一、評審單位
中華攝影學會、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
十二、參賽作品規格
參加比賽攝影作品須沖放為6 × 8吋之彩色相片,不可裝裱、格放、加色、電腦合成、電腦後製、彩繪、疊片、護貝,組合及連作不收,違者作品不予評審,以棄權論。參加作品每人最多以二十張為限。
十三、參賽程序
參加作品每件均須詳實填寫報名表內容(格式如附件),並浮貼於相片背面,違者
不予評審,並請送(寄)至收件地址(詳本簡章第八條)。
十四、評審
由主、承、協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
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五、得獎公佈、頒獎時間
1.得獎作品預計於104年9月公佈,除專函通知得獎人外,並公佈於相關活動網站:
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網站(www.ymculture.org.tw)
陽明海洋文化藝術館網站(www.ocam.org.tw)
陽明高雄海洋探索館網站(www.mome.org.tw)
中華攝影雜誌和中華攝影雜誌社網站(www.chphoto.com.tw)
2.頒獎時間訂於104年10 月3日(星期六)國立中正紀念堂(采玉藝廊)舉行。
十六、發表
1.陽明海運「臺灣濕地之美」攝影比賽得獎作品展
104年9月30日~11月8日國立中正紀念堂(采玉藝廊)
2.得獎作品於「臺灣濕地之美」特展中展出
104年12月-105年12月在陽明海洋文化藝術館
105年12月-106年12月在陽明高雄海洋探索館
3.出版陽明海運「臺灣濕地之美」攝影專輯
十七、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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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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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比賽作品,須為本人未經參加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則不予評審,並取消參加資格;若於領獎後經查違反本規定,除取消得獎資格外,所發之獎金、獎牌(狀)及攝影專輯均予以追回;取消之獎項不予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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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作品須依照通知交付數位檔案(數位相片須為每張800萬畫素以上之tiff或jpg光碟檔案,jpg壓縮比、影像品質須達“最大”),經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若無法於限期內交付,即取消得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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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作品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個人化郵票、大型輸出圖、印製專輯及相關之權利,均不另給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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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之作品若用郵寄,請用厚紙板保護,不得捲起置於筒內寄送,並請在封套上註明「臺灣濕地之美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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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及相關規定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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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參加本活動者,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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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訂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解釋之。
陽明海運「臺灣濕地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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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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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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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地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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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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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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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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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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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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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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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本人所參賽之作品如獲獎,本人同意將該作品及
原稿底片(或原輸出之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謹此聲明。
著作財產權讓與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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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浮貼於作品背後(唯請注意勿破壞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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