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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環保公益健走&馬拉松賽」全國攝影比賽
 

 

「2014環保公益健走&馬拉松賽」全國攝影比賽 作品徵選活動簡章
 
一、 活動主旨:
  國際獅子會300-D1區環境保護委員會將於9月21日舉辦「2014環保公益健走&馬拉松賽」,據此,為透過鏡頭捕捉本路跑的活力與參賽者滿足喜樂的瞬間,特舉辦此次攝影作品徵選活動,共同從愛出發,用行動響應「節能減碳,愛地球」一起重視環保,一起做公益,共同「做一件事,讓台灣更美好」。
二、
攝影主題: 能充分展現路跑活力及參賽者滿足喜樂之攝影作品。
三、
指導單位: 台南市政府
四、
主辦單位: 國際獅子會300-D1區、台灣普力關懷協會
五、
承辦單位: 國際獅子會300-D1區環境保護委員會
六、
協辦單位: 台南市環保局、台南市交通局、台南市警察局、台南市體育處、安平區公所、台灣普力關懷協會、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台南市立醫院、台南新樓醫院、中華民國超級馬拉松跑者協會、耐速運動行銷整合公司、台南市救國團、中華日報、台南市南門義消中隊、虎尾寮急難救助隊、Apple Line蘋果電台、萬通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安平開台天后宮、台南市議員陸美祈服務處、陳金鐘競選服務處…等。
七、
活動日期: 103年9月21日(延至9月27日) 早上5:50,早上5:00開始交通管制。
八、
活動地點: 台南市安平港埠區觀夕平台
九、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03年9月30日(延至10月3日)前寄達(郵寄以郵戳為憑)。
十、
收件地址: 台南市東區裕農路375號8F 王淑芬收 電話:06-2750687#213 (信封上須註明投稿「2014環保公益健走&馬拉松賽」攝影作品)。
十一、
參賽資格: 愛好攝影之個人。
十二、 作品規格:
 
(一) 文件表格:內含報名表格、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同意書須由參賽者親自簽名。 同意書下載請點此:
(二) 參賽作品:參賽作品須以相紙沖放或輸出為8”×12”之彩色相片,不得留白邊,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三) 作品光碟:
 
1. 內含作品數位檔案:數位原始圖檔規格須為800萬(3456*2304)畫素以上之JPG或TIFF檔,並保留檔案之原始EXIF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原始電子檔為NEF或 RAW檔者,應另轉存為 TIFF或 JPG檔)。作品檔名請存為「作品名_作者名」,例如:「2014環保公益健走&馬拉松賽_王小明」。
2. 報名表電子檔案。(報名表檔名請存為「報名表_作品名_作者名」,例如:報名表_「2014環保公益健走&馬拉松賽_王小明」)
3. 報名作品兩件以上之參賽者,參賽作品可燒錄於同張光碟中,每件作品須以不同資料夾存放,內含作品檔案及報名表電子檔,資料夾名稱需與參賽作品名稱相同。不同參賽者之作品請分別燒錄於不同光碟中。
十三、 作品規定:
 
(一) 參賽作品請勿裱框、護貝,請以郵寄掛號方式並使用硬紙板保護,避免作品折損。
(二) 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作品,未曾公開發表亦未參加過其他比賽得獎為限,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及抄襲行為,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
(三) 參賽作品凡經評審得獎確定,即不得放棄得獎並不予退件,如需留底存參請自行備份存檔;未得獎之參賽作品一律不以郵寄退件,若需取回者,請自備信封貼足郵票或於評審日起一個月內,自行由收件處(台南市東區裕農路375號8F)取回,逾期不負保管責任。
(四) 參賽作品不得為電腦合成,不得翻拍、連作、格放、後製、改色、彩繪等影像處理,需為原始創作作品,同一主題作品請勿重複投稿。
(五) 每人參賽作品以5件為限,且以2014年9月21日當天在路跑會場及賽道的作品為主,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及作品數位檔案、報名表電子檔。
十四、 獎勵辦法:
 
(一)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狀乙紙。
(二)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狀乙紙。
(三)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5仟元整、獎狀乙紙。
(四) 優選10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仟元整、獎狀乙紙。
十五、
評審辦法: 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六、
評審日期: 103年10月6日(延至10月9日)早上10:00於國際獅子會300-D1區辦公室(台南市西門路四段480號4F之1)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十七、
評審委員: 主辦單位邀請三位攝影名家參與評審。
十八、 注意事項:
 
(一)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本活動贈獎屬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須辦理扣繳,中獎人無論中獎金額多寡,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代為扣繳及申報,若得獎者不願意提供資料,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亦不進行候補。中獎人應提供申報相關文件予主辦單位,始得領取活動獎項。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申報;若獎項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獲(中)獎人為國內居住者的個人,或在國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其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按給付金額扣取10%;獲(中)獎人為非國內居住者的個人,或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一律按給付金額扣取20%。
(二) 徵選結果將於遴選作業後由國際獅子會300-D1區及台灣普力關懷協會公布,並由國際獅子會300-D1區及台灣普力關懷協會電話或Email通知得獎人。
(三) 前三名得獎獎項,每人以1次為限,其餘獎項可重複得獎。
(四) 本活動所得之各項獎金一律以「匯款」或「郵政匯票」方式核發,得獎者於接獲主辦單位通知後,請於15日內提供受款之帳戶資料,以利獎金之核發,不提供帳戶資料者視同放棄獎金。轉帳手續費由獎金中扣除。
(五) 參賽得獎作品原稿之著作權、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參賽者需同意簽具「著作權使用讓與同意書」,同意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者重製、出版及商業行為展覽或本活動相關之一切發表及應用。
(六) 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作品運送至收件地點前,所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
(七) 未滿20歲之未成年參賽者,需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八) 參賽作品若涉及肖像權等爭議,參賽者應自行負責;若有第三人對參賽作品提出權利聲明或異議,參賽者應承擔所引發之法律責任,其與主辦單位無關。
(九) 得獎作品若遭人檢舉有侵害著作權或其他違法情事,並獲證實者,將取消獲獎資格,沒收獎金及獎狀,遺缺不予遞補,並由得獎者自行承擔應付之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十)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日後亦不得對主辦單位公開之著作、使用權有任何異議。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修改辦法會公告相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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