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 紫皇天乙真慶宮第一屆真武全國攝影比賽簡章
一、主辦單位:紫皇天乙真慶宮管理委員會
二、協辦單位:台北攝影學會
輔導單位:新北市政府、八里區公所
三、宗 旨:為武當山真武大帝駐蹕龜馬山紀念,推廣民俗藝術,促進兩岸文化交流,提倡正當休閒活動,宏揚真武之精神。
四、活動日期:民國103年10月1日起至民國103年10月31日止。
五、地 點:新北市八里 紫皇天乙真慶宮 新北市八里區中華路二段165巷33號
電話02-26104373 傳真02-86304023
六、題 材:以紫皇天乙真慶宮的景觀、文物、各類民俗藝術表演、繞境活動之特色為攝影題材。
七、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藝術之人士均歡迎參加。
八、參賽辦法:參加者須詳填報名表格,粘貼作品於背面,違者作品不予評審;以棄權論。
九、作品規格:一律放大長邊7吋短邊不限之彩色照片,張數不限。連同照片一併交付作品之數位
原始RAW、TIFF檔光碟(有效畫素需高於1200萬畫素,需保留EXIF資訊檔,不得插補點加大檔案)檔名為: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每張作品背面應貼妥已詳細填寫之報名表,未符合規定者恕不受理。
十、收件地點:新北市八里區中華路二段165巷33號 紫皇天乙真慶宮宮務組收。
十一、收件日期:民國103年10月31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十二、評審日期:民國103年11月9日上午在紫皇天乙真慶宮評審。
十三、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十四、展 覽:入選以上作品,擇期在紫皇天乙真慶宮展出,並印專輯。
十五、獎 勵:金牌獎一名:獎金30,000元,獎狀乙紙。
銀牌獎一名:獎金20,000元,獎狀乙紙。
銅牌獎一名:獎金10,000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五名:每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廿五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附則:
參賽作品須詳填表格資料,原則為1200萬畫素以上之數位作品,填寫拍攝地點貼於作品背面右下方,否則不予評審。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不得有冒借、抄襲、仿冒、電腦合成、無中生有者,若經查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獎品等,作者不得異議。若有不法者,請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獎位不予遞補。
金、銀、銅等獎位,每人限得一獎。
參賽作品須於活動期間內,確實在龜馬山拍攝,不得以其他寺廟之景觀、文物、各類民俗活動為題材,若遇不可確認之作品,主辦單位有權處理,不得異議。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廣告、宣傳、刊印、展覽之權利,不另給酬,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凡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將盡保護之責,惟若天災地變人力不可抗拒者除外。
本簡章各節若有不週之處,主辦單位有權修改之。修改部分公布於本宮公告欄及本宮網站,不另行通知。
凡未入選作品,若經主辦單位選用,將比照佳作獎辦理。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今年10月20日武當山 真武大帝駐蹕龜馬山一天,八里地區將舉辦慶祝活動。熱鬧非凡。
龜馬山紫皇天乙真慶宮第一屆真武攝影比賽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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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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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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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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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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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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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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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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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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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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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日) (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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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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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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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擔保本參賽作品係本人之原創性著作,無侵害他人之權利。參賽作品如獲獎,本人同意將該作品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之著作使用權,全部讓與紫皇天乙真慶宮管理委員會;紫皇天乙真慶宮管理委員會具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不另致酬,絕無異議,特立此同意書。
此 致 紫皇天乙真慶宮管理委員會
立書人簽章:
(法定代理人)簽章:
註:20歲以下未成年應請所有法定代理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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