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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第五屆 【我家就是綠厝邊】 攝影競賽活動
 

2014 第五屆 【我家就是綠厝邊】 攝影競賽活動

一、前言
為加強環境衛生推動成果宣導的成效,讓更多大眾認識優質環保示範區之美,因此辦理攝影競賽,喚起民眾注意社區優質環境,進而推廣至全台各社區,達到觀念宣傳、群起效尤共同提升環保意識的目的。
  • 二、活動主軸
    • 競賽活動 辦理「優質環保示範區-我家就是綠厝邊」攝影競賽,以14項環境衛生永續指標為攝影主題。
    • 推廣活動 除了可以提高競賽活動的宣傳效果,吸引更多攝影同好參與之外,藉由參與活動,就有機會得到實質鼓勵,可以讓更多其他愛好生態環境的大眾加入,增加活動熱度。
    • 成果發表 為了使活動成果有效應用並延續活動之精神及維持其民眾關注熱度,於競賽活動後彙整所有成果,供民眾欣賞與觀看。
    • 文宣 利用文宣有效將活動訊息傳達給民眾,提昇活動的能見度,讓更多的民眾共同參與。
  • 三、活動目的
    環保署推動「營造永續優質環境衛生計畫」,每年評選出全國營造優質環保示範區,期許透過民眾的鏡頭,捕捉各示範區、環保區自然景觀、人文風情及環境改造等影像,以14項環境衛生永續指標為攝影主題,讓民眾從不同角度敘述及詮釋環境衛生推動工作的成果,展現『優質環保示範區』之整齊、清潔、漂亮街景,傳遞美的生活氣息,讓民眾親身體驗環保示範區展現之優質環境。
活動期程
  • 徵件作業:預計103年6月15日至103年9月15日截止收件
  • 評選作業:103年9月16日至10月20日
  • 獲獎公告:預計103年11月20日前公告
  • 頒獎典禮:預計11月底辦理
活動辦法
  • 一、活動分組
    • 學生組:不限性別、年齡、地區、國籍,目前就讀國內外在學學生,得以報名參加。
    • 社會組:不限性別、年齡、地區、國籍,對影像創作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 手機組:不限性別、年齡、地區、國籍,手機拍攝畫素200萬以上即可。
  • 二、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評分權重 評分重點
    主題內容 40% 切合「99~102年度優質環境示範區」、「14項指標環境衛生永續指標」兩大主題
    意境表達 30% 美感、情感渲染力、畫面張力
    攝影技巧 20% 構圖取景、光影呈現
    文字說明 10% 撰寫100個字以內心得,且內容富有故事性
     
  • 三、參賽資格
    • 1. 參賽者須加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綠網之會員。
    • 2. 參賽作品一律採網路報名並上傳作品及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 3. 參賽作品之拍攝地點須於行政院環保署評選優勝之「99~102年度優質環保示範區」、並以「14項環境衛生永續指標」為攝影主題,拍攝後上傳照片及心得故事(100字以內)至活動網頁,即完成參賽。
    • 4. 每組報名作品中之照片,須為同一示範區所拍攝之照片,每項指標限上傳1張,最多可上傳至14張照片。
    • 5. 每位參賽者不限投稿報名組數,投稿作品之示範區不得重複,惟投稿作品僅能獲1獎項。例:黄子寧欲參加本次活動,至高雄大樹區進行拍攝,並拍攝約200張照片後,需由本批照片中挑選至多14張照片,進行上傳報名,所餘之照片,不得再行報名本次活動;若黄子寧日後至台南安平區拍攝,則因拍攝示範區不同,可進行上傳報名。
    • 6. 環保署、環保局與鄉鎮區公所現今執行環保示範區業務相關人員,如參賽作品獲獎將不可領取禮券,但可領取獎狀並於頒獎典禮中公開表揚。
  • 四、參賽規則
    • 1. 參賽作品應符合本活動「14項環境衛生永續指標」攝影主題,違反者不予評分。
      「14項指標環境衛生永續指標」
      公廁管理潔淨化 遛狗清便風尚化 在地環境舒適化
      清溝除污通暢化 道路電纜整齊化 居家外圍整潔化
      景觀地標優質化 空屋空地綠美化 公共設施標準化
      公共空間公園化 室內空氣清淨化 路面無坑平坦化
      居家生活寧適化 健康環境無毒化  
       
    • 2. 參賽作品之拍攝地點須於行政院環保署評選優勝之99~102年度「優質環保示範區」
    • 3. 參賽作品限本人之創作,且須為活動期間「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不得劃線、裁切、接圖、翻拍、去線、格放及不得以任何影像軟體做修改與合成,經查不實即取消資格。
    • 4. 相機組:參賽作品需以800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尺寸需約為3360pixels × 2460pixels以上規格,得獎者凡經主辦單位於活動網頁公告並通知後10個工作天內,需繳交參賽作品之原始數位檔案(RAW與JPG或TIF與JPG檔)。
    • 5. 手機組:參賽作品需以200萬畫素以上手機拍攝,得獎者凡經主辦單位於活動網頁公告並通知後10個工作天內,需繳交參賽作品之原始數位檔案(RAW與JPG或TIF與JPG檔)。
    • 6. 相機拍攝作品不得投稿手機組;手機組亦不得投稿相機組。
    • 7. 參賽者報名時須選擇組別學生組、社會組或手機組,並選擇拍攝地點,照片主題、拍攝日期、拍攝心得故事(字數限100字以內)、上傳主題照片及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上傳照片檔案1mb以下,解析最少為72dpi。
    • 8. 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予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執)辦單位無關。
    • 9. 參賽作品及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
    • 10. 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文件(如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及個人所得申報單)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 獎品金額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需扣繳10%所得稅,外籍人士需扣繳20%所得稅。
      • 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品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 獲獎者應遵從稅法,並根據稅制依法繳納。
    • 11. 於評選前進行參賽者資格、參賽作品審查,確認無違反法律或善良風俗(如色情露點圖片、教唆犯罪、自殺、有礙風俗..等等),以及不涉及商業利益或廣告行為。
    • 12. 得奬作品凡經主辦單位於活動網頁公告並通知後10個工作天內,需繳交原始數位檔案及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方正式完成獲獎資格之認定。
    • 13.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並保有更換獎品或獎金分配及修改計畫之權利,相關異動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
    • 14.著作權、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 五、得獎公告及領獎方式
    經評選得獎之作品將由環保署舉行頒獎典禮公開表揚,得獎者屆時應親自或由代理人參加,經確認身分後(身分證、學生證等),得以領取禮券及獎狀,並公布得獎人姓名於活動網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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