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鯉魚潭風景區攝影比賽 簡章
一一、宗旨:坐落於埔里鎮的鯉魚潭風景區素有小西湖之美稱,為展現鯉魚潭風景區之美景,透過攝影技巧及文字敘述的意境,表達鯉魚潭美之所在,讓大家能夠透過一方格就能體會出鯉魚潭美的感動,為配合觀音文化藝術節-賞春嘉年華,介紹鯉魚潭秀麗風光、自然景觀、人文風情、歷史文化等,特舉辦『埔里鯉魚潭攝影比賽』將埔里鯉魚潭舉辦活動所展現盛況、和諧、繁榮景象,透過攝影機各種鏡頭留下精采畫面與紀錄,行銷鯉魚潭藉以宣傳,吸引更多的民眾走入鯉魚潭前來觀光、體驗、感受這裡的温馨、風情、與進步中的改變。
二二、相關單位
1.指導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南投縣政府、埔里鎮公所
2.主辦單位:南投縣埔里中心湖觀光發展協會
3.承辦單位:南投縣攝影學會
三三、參賽資格:全國各界凡愛好攝影之人士,均歡迎自由參加。
四四、 作品題材: (即日起至103年04月30日止)透過一方格就能體會出鯉魚潭美的感動,為配合觀音文化藝術節-賞春嘉年華,介紹鯉魚潭秀麗風光、自然景觀、人文風情、歷史文化等
五五、參賽辦法:
1.以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拍攝皆可;使用數位相機者,畫數品質須逹
2,400*3,600(860萬畫素)以上;並請於報名表註明相機廠牌型號。
2.作品規格:參賽作品一律沖印8X12吋之彩色照片,不得留白邊,張數不限。
3.攝影作品連同作品電子檔光碟繳交(傳統相機拍攝者需繳交原稿底片,數位相機拍攝者需繳交原始RAW檔及數位jpg檔光碟。
4.每件作品背面須浮貼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
六六、收件地點:南投縣草屯鎮虎山路860號,南投縣攝影學會 收。
七七、收件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03年05月05日止,郵寄收件地點或親自送逹均可。
八八、獎項及獎額:
1.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精美獎盃乙座)
2.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 7,000元,精美獎盃乙座)
3.銅牌獎1名(各得獎金新台幣5,000元,精美獎盃乙座)
4.優選3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張)
5.佳作1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500元,獎狀乙張,視參加人數酌予增加錄取)
九九、得獎公佈、頒獎時間:
1.評審時間: 103 年 05 月10 日以後
2.比賽結果: 103年 05 月30 日前揭曉;並專函或電話通知得獎者
(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3.頒獎時間及地點:另外通知。
十十、附則:
1.參賽作品須符合本攝影比賽主題,及規格;否則不予評審。
2.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獎,佳作以上作品,本會、指導單位、主辦單
位有權在報章雜誌發表,不另給酬。
3.參加之作品,本會當注意保管,如於郵寄途中或發生人力不可抗拒之意外,
恕難負責。
4.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不得於電腦軟體進行數位合成或修改;
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裱等,違者,不
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之獎金、獎盃。
5.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6.未獲獎作品恕不予退件,敬請見諒。得獎作品歸主辦單位留存、展覽。
7.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若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十十一、 參加表:
埔里鯉魚潭攝影比賽 參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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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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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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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圖說
(約2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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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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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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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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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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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同意本人參賽作品予以公開展示,亦同意將該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讓予埔里鯉魚潭風景區,埔里鯉魚潭風景區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不另致酬。特立此書以示無異議。
謹此聲明 著作權讓與人簽名或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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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參賽表可自行影印,填寫後浮貼於作品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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