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主旨
希望透過微電影的拍攝,並呼籲民眾勇於追求創作之夢走向戶外親近大自然,讓更多人瞭解金門風貌,風俗民情、新增城市能見度引發更多共鳴,使更多民眾主動探索金門在地文化,將金門人文美學傳達給所有社會大眾及青年學子等,營造金門之愛豐富影像文化。
二、徵片主題
需以『愛』為創作主題,內容需包含金門縣的風土民情,有效行銷金門之愛。
三、召募對象
全國之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在學學生,不含在職進修者。
四、徵選日期
影片徵件時間:102年9月1日至102年10月31日截止。
影片網路票選時間:102年11月5日至102年11月20日止。
影片初選時間:預定於102年11月15日(五)
影片複選時間:預定於102年11月23日(六)
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時間:預計102年12月14日(六)頒獎及得獎影片放映
Ps:以上為預定時間,視實際參與狀況機動調整,敬請隨時留意網頁「 最新資訊」。
五、徵選內容
■作品規格:各主題片長10分鐘以內,適合於網路、手機上觀看的劇情、MV、廣告、紀錄片、動畫…等短片作品
■作品媒材:
1、器材不拘。
2、片長:30秒-10分鐘。
3、檔案格式:
a.案格格式Microsoft AVI、解析度1280x720以上、傳輸率25mbps以上(評審用)
b.WMV檔案格式,320×240像素(5MB以下,網路票選活動用)
※短片內容所代表的含意,可以利用文字加以敘述或說明(200字數)
六、評選方式
1.由主辦單位聘請電影業界專家與學者共同組成評審小組評審。參賽作品若超過20部先行初審,篩選出前20部作品進入複審
(初審階段網路投票不納入評分權重)。
2.評選權重:創作與創意表現40%、主題與意象表達40%、影像張力與音樂15%(初審20%)、網路投票5%(初審不計分)
3. 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議異。
七、獎勵方式
■第一名×1位:獎金新台幣10萬元及獎座及得獎證書乙份。
■第二名×1位:獎金新台幣6萬元及獎座及得獎證書乙份。
■第三名×1位:獎金新台幣3萬元及獎座及得獎證書乙份。
■網路最佳人氣獎×3位:獎金新台幣10000元及得獎證書乙份。
八、注意事項
1.創作短片內容之影像、聲音及音樂等,需符合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
2.參賽作品概不退還,請參賽者預先留存備份。
3.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性,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之作品,亦未曾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
4.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及不法行為,概由報名者自行負責,取消其得獎資格。
5.所有獲獎之宣導短片應授權主辦單位,日後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及無償利用,並承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6.作品內容如引用他人之創作,應取得合法授權並繳交相關證明。
7.本次活動每人投稿次數無限制。
8.有關活動訊息均可上網查詢。
9.相關徵選簡章及報名表,可至本網站「 下載專區」下載。
九、台灣本島選手補助機制
凡居住台灣本島的參賽選手於指定時間內繳交拍攝企劃書一式兩份,通過初步審查確認符合參賽資格者,取前五組各贊助來回機票費用(各依人數補助最高一萬元)。
■受理補助計劃書期程:102年9月1日至102年9月20日
■企劃書內容至少須包含:企劃目的及特色、拍攝大綱、腳本撰寫、預期效果及團隊成員聯繫資料
(請提供姓名、出生年月日、就讀校系、email及電話以便主辦單位聯繫作業)。
■補助方式:獲選選手於拍攝後繳交影片同時,一併附上機票票根及匯款資料,由活動單位匯入補助費用。
■企劃書評分權重:
評分項目 |
內容 |
評分比例 |
完整性 |
企劃結構是否完整。 |
30% |
正確性 |
企劃內容是否切合主題與推廣性。 |
40% |
可行性 |
企劃內容題否具可行性、創意性。 |
30% |
十、活動諮詢
有關參賽相關疑義,參賽單位可以電話或E-MAIL等方式要求承辦單位提出說明或解釋,相關資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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