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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我愛松山」攝影比賽
 

 

第二屆我愛松山攝影比賽簡章102.08.01

 

2013教育部公共圖書館活力再造計畫-
                 飛閱新松山‧漫步彩虹橋(系列4)
             看照片在說話

   2013我愛松山攝影比賽


 

一、      活動宗旨推廣本館館藏特色,鼓勵閱讀地方文獻,培養良好休閒活動。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立圖書館松山分館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      參加對象分為國小、國高中、大專社會三組(以暑假後之年級分組)
五、      比賽主題
1.        以「人物攝影」為主題,生活周邊的大小人物,如親人、伴侶、師長、同學、同事、好友、鄰居及路人等,能促進人際間情感的互動,拍出雋永的作品者。
2.        以照片具體呈現松山區特色與風貌,人文與藝術,前瞻與進步者。
六、      作品規格
1.        傳統相機底片或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均可參賽,作品需沖洗5x7(長邊不得少於7吋,短邊不限)彩色或黑白照片,不得重製、抄襲、翻拍、留邊、裝裱;連作不收,每人至多20張為限。
2.        不得以電腦後製方式改變原有影像(如加色、加字、彩繪、合成、接圖等)。
3.        不符合規定者以棄權論。
七、      收件日期10281日起至1015(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前之開館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參賽作品因郵寄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八、      收件地點105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6887臺北市立圖書館松山分館收,信封上註明“參加「我愛松山」攝影比賽”字樣。
九、      評審及公布
1. 由主辦單位邀集專家評審,以公平、公正方式進行。
2. 評選結果、領獎及作品展示日期於1031公布於松山分館及圖書館網頁,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3.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十、獎項
1.        金手獎:每組各1名, 1,000元圖書禮券及獎狀一紙。
2.        銀手獎:每組各1名, 800元圖書禮券及獎狀一紙。
3.        銅手獎:每組各1名, 400元圖書禮券及獎狀一紙。
4.        快手獎:每組各3名, 100元圖書禮券及獎狀一紙。
5.        入選獎:每組各20名,獎狀一紙。
十一、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得違反善良風俗、未曾公開發表及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之單張作品。
2.        參賽作品背面應黏貼「我愛松山」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
3.        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應於公布後3日內繳至松山分館審核(數位檔案應具備600萬畫素以上之JPG格式),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4.        銅手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
5.        各獎項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6.        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該獎位(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圖書禮券及獎狀。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7.        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本館所有,主辦單位享有使用於本館刊物、文宣、製作專輯、月曆、海報…等之著作使用權,不另給酬。
十二、洽詢方式松山分館電話:(02)2753-1875或本館網頁(www.tpml.edu.tw)下載簡章。
十三、其他事項簡章如有未盡之處,本館得視需要適時修正及公布。

第二屆「我愛松山」攝影比賽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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