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地點:
包含台北西門町、台北萬華大理街、新北九份、新北平溪、新北淡水、新北鶯歌老街、新竹內灣、苗栗南庄、台中一中街、台中天津路、台中新社、台中美術園道、台中逢甲、彰化田尾、彰化員林、彰化鹿港、雲林北港、嘉義新港、台南孔廟、台南安平、高雄甲仙、高雄新崛江、屏東墾丁、屏東小琉球、宜蘭蘇澳、花蓮瑞穗、台東知本、金門金城等各縣市共28個商圈。
1. 民眾以拍攝影片的方式參與本次活動,短片時間長度以1:00至5:00為限,拍攝的主題為商圈之「私房景點」、「推薦
店家」或「特色活動」,擇一主題進行拍攝。
2. 參加活動之影片須上傳至民眾個人Youtube頻道上,並於標題註明商圈名稱、於簡介說明影片內容。
3. 影片上傳完成後,須至活動網站完成登錄,並註明影片拍攝之商圈、拍攝主題與標題內容等資訊。參加者以個人臉書
(Facebook)帳號登入活動網站,並允許網站存取個人資料及以參加者名義張貼個人影片訊息至臉書。
4. 參加影片登錄至活動網站後,提供給民眾觀賞及投票,得票人氣除能獲得人氣獎,更成為賽後審查之評分項目之一。
本活動嚴禁任何非法灌票行為,如影片遭主辦單位認定為灌票,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影片獲獎資格。
5. 如有任何影片相關問題、活動快訊及得獎通知等,皆以參加者之臉書帳號提供聯絡資料進行聯繫,如果資料錯誤或無法
聯繫上得獎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外籍人士如在台期間可配合本活動時間,一樣歡迎參加。但獎品寄送範
圍僅限台灣及所屬島嶼,如果外籍人士獲獎而無法親自領獎或提供台灣範圍之寄送地點,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受獎資格)
6. 主辦單位有權更改活動相關辦法。
評選標準:
1. 主題掌握度:50%
2. 創意技巧:30%
3. 網友投票:20%
評選說明
1. 網友投票之計分,將依總票數排序,均分20段,依序分段給分。
2. 本次活動主要以鼓勵一般民眾參與為優先,並非向專家徵件,因此將「主題掌握度」設定為50%,作品應掌握「私房景點」、「推薦店家」或「特色活動」三大主題呈現即可,攝影或後製技巧並不是評審重點。
獎項規劃:
1. 短片達人獎,共3名:第1名10萬元,第2名8萬元,第3名5萬元
2. 優選,共5名:55吋以上液晶電視
3. 佳作,共9名:平板電腦
4. 網路人氣獎,共1名:平板電腦
5. 評審團特別獎,共2名:獲邀參與網路紅人的商圈短片拍攝,並獲得紅人精選伴手禮
得獎公布/領獎方式:
1. 得獎名單將於2013年11月公布在本活動網站,得獎者同步於臉書帳號之email收到得獎通知。
2. 領獎截止日於本活動得獎名單公布一個月內為限,逾期主辦單位有權取消領獎資格。
注意事項:
1. 上傳之影片,以不違反善良風俗為主。
2. 上傳之影片,須取得所有權,肖像權或著作權等,違反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外,並應自行負責相關法律及賠償責任。
3. 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定,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
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損害賠償。
4. 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 定,如有違反,將自動喪失參賽資格,如為得
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5. 得獎者須同意得獎影片之所有權、肖像權及著作權移交主辦單位。
6. 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主辦單位所 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
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參賽者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
得獎資格。
7.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 者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
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8.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上傳之資料有延遲、錯誤、無法辨識
或損毀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不得因此異議。
9. 本活動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0. 參加者如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或領取獎品後遺失、被竊等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也不予
以補償。
11.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灣及所屬島嶼,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2.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