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賽作品限本人之創作,且須為活動期間「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不得劃線、裁切、接圖、翻拍、去線、格放及不得以任何影像軟體做修改與合成,經查不實即取消資格。
二、參賽作品需以800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尺寸需約為3360pixels × 2460pixels以上規格,得獎者凡經主辦單位於活動網頁公告並通知後10個工作天內,需繳交參賽作品之原始數位檔案(RAW與JPG或TIF與JPG檔)
三、參賽者報名時須選擇組別大專組或社會組,並選擇拍攝地點,照片主題、拍攝日期、拍攝心得(字數限100字以內)、上傳主題照片及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上傳照片檔案1mb以下,解析最少為72dpi。
四、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予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執)辦單位無關。
五、參賽作品及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
六、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文件(如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及個人所得申報單)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一)、獎品金額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需扣繳10%所得稅,外籍人士需扣繳20%所得稅。 (二)、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品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三)、獲獎者應遵從稅法,並根據稅制依法繳納。
七、於評選前進行參賽者資格、參賽作品審查,確認無違反法律或善良風俗(如色情露點圖片、教唆犯罪、自殺、有礙風俗..等等),以及不涉及商業利益或廣告行為。
八、得奬作品凡經主辦單位於活動網頁公告並通知後10個工作天內,需繳交原始數位檔案及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方正式完成獲獎資格之認定。
九、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並保有更換獎品或獎金分配及修改計畫之權利,相關異動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