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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幸福大未來-徵文、短片與攝影比賽
 

攝影比賽活動辦法 【活動流程】
「我的幸福時刻」攝影徵選比賽(以下簡稱本活動)分為徵求、票選、評分三階段: 《第一階段-攝影徵求活動》
  1. 徵求日期:西元(以下同)2013/7/1(一)中午12:00~2013/7/31(三)中午12:00,實際收件時間以官方系統所顯示收件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2. 作品規格:參賽作品請提供JPGTIFF電子檔,照片像素至少800萬以上之彩色照片。
  3. 投件方式:請至本活動官網(網址:http://happy.edn.udn.com )攝影比賽網頁,點選「線上報名」後於網頁上填寫詳細投稿者基本資料,並上傳符合本活動主題「我的幸福時刻」之照片檔案。
  4. 每人限投稿乙張攝影作品,內容請選擇台灣20個縣市(不含金門及馬祖)其中一個縣市為主題,請勿跨越兩個(含)以上的縣市,違者將不受理參賽。
《第二階段-票選活動》
  1. 入選資格:參賽照片將由評審團先行初步審核,經審核通過之入選作品將統一以e-mail或簡訊通知參賽者。(未審核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
  2. 按讚票選日期:2013/8/8(四)中午12:00~2013/8/31(六)中午12:00
  3. 票選方式:通過審核的入選作品,於2013年8月8日中午12:00公佈於本活動官網,並開放網友以Facebook帳號登入,於各入選作品頁面以按讚方式進行票選,每個帳號最多可於每張照片按一次讚,以票選活動最後一天中午12:00截止時各入選作品所顯示網友按讚次數為準,按讚得票數最多之前十五名參賽者可進入決賽。
  4. 若前十五名攝影作品有發生網友按讚得票數相同之情形,則增額錄取進入決賽。
《第三階段-評審團決選》
  1. 進入決賽之前十五名名單,將以網友按讚投票與評審團評選分數加權計分。
  2. 評審團評選標準:主題傳達度50%、畫面構圖50%。
  3. 計分方式 : 網友票選以名次高低計分,如晉級決賽作品共計15名,最高票者可得15分,第二高票者得14分,以此類推至第15名可得1分,如有得票數相同時,則得分相同;評審團評選方式同上,以名次高低計分,上述兩者分數各加權50%後即為該作品之最終成績。
【比賽注意事項】
  1. 凡中華民國國民不分年齡、性別皆可參賽,請確實填寫您的個人資料,若有任一項不符或輸入錯誤,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參賽/得獎資格。
  2. 為避免網路壅塞造成上傳困難,或任何不可預期的因素影響您的參賽權益,請盡量避免於最後一兩天才進行投稿。實際活動時間皆以官方系統顯示收件時間為準,主辦單位不接受補件要求。
  3. 每人限參加一件作品,參賽者應保證其參賽及入選作品均為本人親自拍攝,未有冒偽、抄襲、翻拍、轉貼、剽竊他人作品,且從未公開發表 (包括從未於任何之報刊 、媒體(含網路)、實體或數位出版品、展覽中發表)。參賽及入選作品並無違反善良風俗,且應符合現行法令及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益之情事。若有違反,參賽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並有權取消其參賽及入選資格,如已獲獎者,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主辦單位並有權請求前述參賽或得獎者賠償其因此所致之任何損失。
  4. 參賽者享有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但同意主辦單位(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指定之第三人、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擁有利用權,包括得永久無償不限方式及地域自行或授權他人,將作品之全部或一部,進行公開發表、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改作、散布、公開傳輸及播映等行為,並得以現在及未來發展之任何型式、方法、媒介、語言版本自由使用,且得製作發行任何衍生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各別或集結成實體書籍報刊或電子數位出版品正式發行或供網站瀏覽、傳輸、下載等形式)。入選者並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5. 主辦單位保有變更修正本活動辦法、獎品獎項內容與數量及照片入選資格、得獎時間、得獎公布時間等之權利。本辦法若有修訂,主辦單位將公布於本活動官網,不再另行通知。
  6. 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凡參加本活動之參賽者,均視為認同且願遵守本辦法及本活動網站公告之相關規定。本活動如發生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有最後決定及解釋之權利。
  7. 聯合報系員工暨配偶、直系親屬不得參加。
  8. 本活動為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及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下統稱主辦單位) 所主辦,本活動辦法以主辦單位公告內容為準,參賽者一旦完成投稿時,即表示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之規定;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向參賽者請求損害賠償。如有任何以詐騙方式或足以破壞本活動之不法行徑,主辦單位將向參賽者請求因此所受一切損害賠償。
  9. 活動參加者知悉並同意本活動之主辦單位為提供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行銷宣傳目的,得於本活動期間與結束後一年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活動參賽者的個人資料,利用方式包含公佈得獎人姓名、發送得獎通知、得獎獎金轉帳、郵寄扣繳憑單及發送其他活動相關資訊使用,如寄發EMAIL訊息、傳單等。參賽者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享有的權利及權利行使的方式,請參考聯合報系(udngroup.com)隱私權政策說明及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nanshanlife.com.tw/)網站相關說明。若參賽者不願意提供個人資料,將無法參與本活動,並喪失得獎資格,尚請見諒。當參賽者一旦完成投稿程序同時,即表示知悉並同意本條款。
  10. 如對本活動辦法有疑問者,請來信:edn@udngroup.com.tw,我們將盡快回覆。
【比賽獎項】 前三名得獎者,主辦單位將提供以下獎項: 第一名:獎金15,000元整,得獎者一名。 第二名:獎金10,000元整,得獎者一名。 第三名:獎金5,000元整,得獎者一名。 【得獎通知】
  1. 決選各作品最終成績統計完成後,統一於2013年9月底於本活動官方網站公佈得獎名單,得獎者屆時將公佈真實姓名。
  2. 得獎作品檔案必須提供主辦單位,得獎者須提供原始檔作品光碟(DVD)數份。
  3. 詳細領獎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主辦單位將陸續以電話或e-mail聯繫得獎者。如於得獎名單公佈後一個月內,無法與得獎者取得聯繫時,將取消得獎資格,並不再另提供補選名額。
【領獎辦法】
  1.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得獎者需負擔10%之稅金(外籍人士不論獎項之市值,需就中獎所得扣繳20%稅金);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含)者,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
  2. 領獎方式:
    1. 得獎者在接獲主辦單位通知得獎後,須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將本人親自簽章之切結書紙本及相關資料,依主辦單位指定之方式繳回。資料經核對無誤後,由主辦單位將獎金發予得獎者。
    2. 若得獎者未滿20歲,得獎者在接獲主辦單位通知得獎後,須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將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父母親或監護人)一同簽署之切結書紙本及相關資料,依主辦單位指定之方式繳回。資料經核對無誤後,由主辦單位將獎金發予得獎者。
    3. 獎金統一以銀行帳戶轉帳方式發放,得獎人需提供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予主辦單位,轉帳之手續費將由主辦單位逕自得獎獎金扣除後將剩餘獎金轉帳至得獎人提供之金融帳戶。
  3. 得獎者之相關資料皆應正確且與報名資料相符,若得獎者所繳付之文件及資料有不全、偽造或不實者,或違反本活動辦法,或未在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內提出相關證明,或為其他影響本活動公平性行為即視為入選無效,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入選資格。該得獎者除應負法律相關責任外,如已領取獎項,主辦單位有權向其追繳已領取之獎金。若因上述資料錯誤,導致無法聯繫或獎金無法送達時,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補寄。
  4. 本活動獎項以主辦單位公告之獎金為準,得獎者不得自行要求更換其他獎項或將其領獎之權利轉讓予第三人。本活動各獎項之價值以主辦單位認定之獎項金額為準,並以此金額申報個人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不得有異議。基於公平公正的原則,每位得獎人限領一份獎項,不可重複領取。
  5.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得獎者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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