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計畫名稱:雲林縣101年度在地老照片徵集活動
二、 計畫目的:為保留雲林在地文化並延續本土歷史記憶,本活動將徵集與評選在地老照片,以喚起民眾在地記憶,凝聚民眾本土共識與愛鄉愛土之情感
三、 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01年12月20日下午5點截止。徵集作品一律掛號郵寄至雲林縣政府新聞處,以郵戳為憑
四、 參賽資格:限擁有老照片之著作財產權者,並可於參與活動時一併繳交「著作財產權」之授權同意書;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需經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簽署授權同意書
五、 獎金:由評審小組挑選100張老照片(視參賽品質酌予增減),每張給予徵集獎金新臺幣1,000元
七、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新聞處
八、 聯絡人:新聞處新聞行政科蕭西君05-5522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