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1 2 「夢想嘉年華」攝影比賽簡章
主 旨:藉由攝影夢想嘉年華精采畫面,提昇「真、善、美」優質生活品質,落實「藝術生活化,生活藝術化」之目標。
一、主辦單位:夢想社區文教發展基金會、臺北市內湖社區大學
二、協辦單位:台北攝影學會
三、主題內容:以2012夢想嘉年華(10月20日)踩街或晚會為拍攝題材。
四、參賽資格:凡愛好拍攝且事先完成報名登錄手續者,均可參加。未報名之投件作品,不具參賽資格。
五、作品規格:一律輸出長邊7吋不留白框之彩色相片,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作品背面請填妥並黏貼參加表。
(數位照片限使用1,0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參與)
六、收件日期:從101年10月25日起至101年11月 9日截止收件 (以郵戳為憑)。
七、收件地點: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520號內湖社大收 Tel:(02)8751-1587 Fax:(02)8751-1586
信封上請註明“ 2 0 1 2「夢想嘉年華」攝影比賽 ”
八、評 選:101年11月24日 (週六)下午2時於內湖社大評選。
九、得獎公布:內湖社大網站(http//:www.nhcc.org.tw)並以電子信或電話通知得獎者。
十、獎 勵:
金牌獎:1名,獎牌乙面,獎金20,000元+贈參加2013年8月淺草森巴嘉年華 日本東京來回機票乙張 ( 說明:本機票僅限2013年8月東京淺草森巴嘉年華期間使用,機票由主辦單位購買,不得更改出發日期及兌換現金;若遇該活動因故取消,主辦單位將以等值 ( 約NT15,000元 ) 折換現金 )
銀牌獎:2名,獎牌乙面,獎金 10,000元
銅牌獎:3名,獎牌乙面,獎金 5,000元
優選獎:5名,獎狀乙張,獎金 2,000元
佳作獎:30名,獎狀乙張,獎金 1,000元
十一、頒獎茶會:於101年12月 9日(週日)下午3時假汐止夢想社區「起笑中心」(汐止區湖前街42號)
十二、附 則:
1. 凡參賽者應於10月1日起10月6日 (週六) 下午3時前,親至內湖社大﹝內湖區內湖路一段520號02-8751-1587﹞現場報名,或以網際網路線上報名﹝http://www.nhcc.org.tw﹞後,再以02-8751-1587電話確認;主辦單位將於10月20日下午1點至2點(逾時停止)受理報到及領取拍攝識別臂章。恕不得替代報名及作品參賽。
2. 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以2012夢想嘉年華活動未曾公開發表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3. 參賽作品不得使用電腦修改或合成或格放等後製處理。
4.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時,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獎牌、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5. 優選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獎。
6.得獎者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否則視同棄權。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可公開宣傳推廣傳媒及製作各類紀念品,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不另外致酬。
7.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承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8. 凡投件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主、承辦單位擁有作適當修正各項規定之權力。
9. 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必須扣繳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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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1 2「夢 想 嘉 年 華」攝影參賽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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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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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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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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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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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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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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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同意依比賽簡章及相關規定,並且願意遵守現場交通指揮並協助主辦單位維護活動順暢行進秩序之作業,特此申明。
參賽者簽名:
(*此欄位務必簽名,不簽名者,視同取消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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