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人像攝影的心得〉
撰文·攝影◎林美伶(律師)
以前認為控制好光圈快門,掌握好光線色彩對比,加上所謂黃金構圖,然後拍個美麗又賞心悅目的照片,便是攝影的目的及境界。只是,這種〝只有形體,缺少靈魂〞的作品,讓人過目即忘,並不能引起內心的共鳴及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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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開這樣的課程,讓我遇見聲哥這樣可愛的〝老〞師,引領我見識到、也體會到影像的魅力與生命力所在。希望有朝一日自己拍攝的影像也能一樣是有靈魂及具有生命力。更希望也能透過影像,告訴大家每一個我想表達的生命故事!
【詳請參考—台北攝影—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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