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文章
       

 

攝影美學思想初探 - 情移說

 

 

李坤山
誠如Dorn說的:「思想不僅關聯我們如何觀察對象,也關聯我們對生命的感覺。事實上,我們的思想和感覺同時具有物質和心理活動的雙重關聯。」又說:「在『思想–感覺』的相互關係裡,我們可以發現分類系統(classification system)的心理搜尋,給予我們自己一個知覺搜尋的規則,同時作為人類的自我觀察,在生活上握有『我們是誰』以及『我們要做什麼』的正確知覺。生活和藝術思想包含著相同性質的心理活動,不同學派的領域之間,這些平凡瑣碎或類似的思想亦可以說存在於藝術範疇內,特別是經由共有的思想方式,藝術家、藝術史家、藝術評論家、教育家和美學家所從事的寫作、教學與構成的藝術裡(35)。」
藝術活動分為三個層次:即以純感性為主的「欣賞者」,以相當理性為出發點的「研究者」,和以感性與理性兼具而情緒卻十分複雜的「創作者」。舉凡一位大藝術家,一定是位嫻熟相關藝術史的專家,他知道別人曾經做過什麼,歷史上曾經發生過什麼,因此進行創作時,才能避免重複,才能截長補短,才能產生具有獨特面貌的作品,並建立起屬於自己的獨立風格。
野獸派(Fauvism 1905–1920)大師馬蒂斯(Henri Matisse, 1869-1954)說:「一位畫家對於他的宗旨與才能所能給予之最佳解釋,乃是由他的作品來提供(劉文潭333)。」當創作者認真的、興高采烈的、辛苦的想要呈現自己時,最好的辦法就是用「作品」來呈現出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藝術見解。
筆者以為,從事影像創作,除了技術成熟外,攝影史、美學思想、文學……等等的素養,對於提昇影像的創作力與鑑賞能力,皆有相當正面的助益。創作者的想像力,透過媒材、形式的暗示,產生作品的內容、主題與意義。至於如何將美學思想轉化成創作的思想泉源,而不侷限於理論論述的空架子,才是值得研究與探討的課題。

 
     
   
     

版權宣告 本網站之影像與內文,其著作權皆為台北攝影學會所擁有,非經許可,請勿任意轉載、出版。請求內容授權,請與我們聯繫!photo.tpe@msa.hinet.net

台北攝影學會 電話:(02)2542-9968  傳真:(02)2542-9965 陳小姐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