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文章
       

 

成立攝影館的可能

 

 

周 文

台北攝影#581

〈成立攝影館的可能〉

撰文◎周 

 

 

    幾年前參觀日本東京都寫真美術館,讓我們產生希望在台灣也能夠有此專業攝影機構的理想。經過不久攝影界就有成立攝影館的呼聲,而且越來越有凝聚現象。今年又有一波熱烈成立台灣攝影博物館的催生宣言,展現更積極的表達活動「國家攝影博物館行動聯盟」,許多攝影家響應此次呼籲和支持。其中張美陵小姐一篇相關文章〈台灣攝影博物館〉在網路的觀察報告專欄發表。內容首先說明台灣攝影界努力推動攝影館的決心,很多重量級攝影前輩都投入成立攝影館的運動中。除了成立攝影博物館外,另就是攝影系的可能?雖然世新大學曾在圖文傳播系設有攝影組,但好像已經壽終正寢消失不見。其次談及台灣博物館的情況,她將博物館分為四級數,第一級:美術館(國立台灣美術館、台北市立美術館、高雄市立美術館),第二級:學術單位或學校藝文中心,第三級:藝廊,第四級:藝文咖啡店等藝術空間。其實各地的文化局(文化中心)也是可考慮的展示空間。

 再次談論到核心問題,如何經營博物館?經費、人員、管理及營運都必須思考的重大問題。如果籌設完成這些問題將是很大的夢靨!博物館不只是創立而已,永續經營的課題才是困難所在。轉而求其次,張小姐再從現實角度來看,現在的博物館有無可能成立攝影組﹖她發現博物館是分為研究組、展覽組、推廣組、典藏組的形態,所以沒什麼可能產生特殊攝影組。因此以基金會的運作方式,可能是較合適的現況。

    張小姐針對問題提出很深刻的看法,也指出困難所在。這些問題不是〝創立熱情〞就能解決,但雖會有創立的陣痛,最後仍要堅持創新,面臨多少苦難多少問題﹖此都是過程歷練。文章裡提到MOMA營運方式,國內博物館不是沒可能其實國立台灣美術館在倪再沁館長時,就曾推動館中館的方式。全館依據台灣美術發展軌跡,規劃常設展及主題展各項開館展覽。展覽計畫在1997年9月19日成立「學術諮詢委員會」,其目的為整理台灣歷史發展的軌跡及特質,並呈現台灣美術落實本土化的漸進脈絡。研究方向在於常設展研究和美術評論研究,常設展研究分為:1.明清館,2.日治館,3.戰後館,4.系譜館,由館內研究人員與館外專家學者,共同合作辦理。經學術委員會討論後,建議修正1.明清研究,2.日治研究,3.戰後研究,4.美術史研究。會議結束的當時,已可見常設展的雛形完成。

 1997年9月27日召開第2次學術委員會,再度討論所推行的台灣美術史研究規劃案,除常設展的主持人由館外學者專家擔任外,館內另有協同研究人員。分設系譜館、明清時期、日治時期、戰後時期、當代時期。此次會議另提出設立特展館計畫,最後決議成立陶藝館、版畫館、兒童館、影像館、書法館。學術研究規劃(包括常設展、美術評論、特展館研究)進行期間,參與人員得赴館外實地調查或蒐集研究資料。以影像館為例,籌備當初參與研討除了負責人周文外,另有協助研究人員王婉如、張武騰、洪伶慧、劉美燕、曲秀娥、林曉瑜、陳辰芝等,實際研勘人員周文、洪伶慧(公費)、張武騰(自費),研勘的博物館有東京都寫真美術館、東京都現代美術館、川崎市市民博物館。

    2000年倪館長因故離職,由接任館長李戊崑先行代理,2001年正式接任館長職務。新任館長對台灣美術的認識和支持,做一總結式的轉折工作,提出「台灣美術丹露」說帖,詳述其整建美術館(含括軟硬體)的構想。除說明組織編制,地理位置及建築外,另以「台灣美術丹露」做提領敘述,表示接續台灣美術發展的使命,也帶領著常設展「在水一方〜1945以前的台灣水墨畫」、「翰墨春秋〜台灣早期書法的演變(1662-1945)」(崔詠雪策劃)。「日治時期台灣美術地域特色」(薛燕玲策劃)。「戰後台灣藝術的發展」(蕭瓊瑞、林明賢策劃)。「時代的藝術稜鏡〜台灣當代藝術發展」(蔡昭儀策劃)。專題展「版『話』台灣」(陳樹升策劃)。「聚焦台灣〜唯美與寫實」(周文策劃)。「陶藝、台灣、當代」(溫淑姿策劃)。「風采再現〜美術資產修復特展」(薛燕玲、林麗玉策劃)。「福爾摩沙街區意象博覽會」等多項展覽活動的呈現。前面說明博物館轉型的可能性,但也觸及館長轉任其計畫所可能出現的夭折現象。因此創立攝影館需先有營運計畫,擬定出計畫後提到文化部,才有可能得到支持。這裡提出個人認為可行的方法,1.向文化部提出成立攝影館計畫。2.建議美術館研究整體組織的調整,依據美術媒材分組,不再是行政單位的分組格式。3.找尋民間企業的支持整合攝影團體成立基金會。4.尋求縣市政府的支持成立攝影館(台南市政府曾提供閒置空間給台南攝影學會使用﹔台中市對於藝術相當有構想都是理想的縣市)。

 

 

編者註/

張美陵小姐有些感想與大家分享:

(1)攝影在台灣缺乏主體性:

    長久以來,台灣攝影缺乏保存、教育、與研究的機制,攝影不但不被重視,甚至失去發言的位置。攝影不但不被視為重要的學術領域,更不被視為重要的文化資產。攝影在教育體系與文化政策被邊緣化;攝影在台灣尚未被好好培育,我們對於攝影的認知,卻從根基不隱的狀態之中,自我解構。例如曾經有人呼籲〝台灣不需要攝影系〞、〝攝影這兩個字被影像取代〞,這些話更是破壞了攝影在台灣作為專門領域存在價值的主體性。

(2)攝影的大眾化與普及化:

    雖然,攝影是最普及的藝術文化與傳播工具,但是攝影卻也因為如此的〝便民〞、〝親民〞的大眾化,而被忽視、輕視、甚至歧視。許多收藏家認為〝攝影不過就是按快門的事,大家都會〞,所以不值得收藏。幾乎每個人每個家庭都有相機,隨時都有難以數計的人在拍照,然而,我們享受攝影帶來的各種便利與複雜情緒,卻是常把它當成〝用過即丢〞的消費品。攝影的價值常被掩蓋在其自身的大眾化與普及化的表象。

(3)攝影人才的流失、攝影藝術文化的低迷:

    台灣的攝影常為社會不公不義的事件代言,卻難以為自己的存在找到發言權。 由於缺乏專業發展的未來,許多優秀的攝影人才無奈的轉行;或把主要時間用來顧三餐,因而無法專注創作或研究。對於許多台灣攝影前輩,我們只有汗顏,我們缺乏多餘的心力可用來發掘他們的貢獻、向他們致敬。因為台灣攝影歷史的難以整理,缺乏文化記憶,使得我們的當下生活與台灣歷史文化距離遙遠。年輕輩的哈美、哈日、哈韓、哈全球化,卻看不到從小生長的台灣。攝影在台灣沒有發揮功能,攝影應該可以成為當代台灣歷史文化的情感與思想表達的"論爭場域“。

(4)推動〝攝影的文化資產保護法〞, 提昇台灣攝影的主體性:

    推動成立〝國家攝影博物館〞,我們提出〝攝影是全民文化資產〞,我們把訴求拉到國家層級,就是要強調〝文化資產保護法〞的重要,而且這還必需是〝攝影的文化資產保護法〞。希望藉由立法,強化攝影體質、我們要建立台灣攝影主體性的環境基礎。

    我們目前兩大重心:

一、立法的法條研究與草擬 。

二、凝聚社會大眾的聲音:例如經由臉書經營,但臉書功能有限,我們很需要各

    位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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